周文栋


周文栋,男,湖南道县桥头乡桥头农民,因是“右派”,在1967年夏天,和妻子陈莲娥、儿子周辉、周小弟(两岁)、女儿周大妹(8岁)一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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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们几十个社员在离队上三里远的杉木岭翻红薯藤。”桥头乡桥头村的村民周福妹诉说了周文栋一家惨遭灭门的经过――

快收工时,生产队周队长猛吹一声哨子,喊道:“大家快点动手!”于是,按照事先商量好了的,十几个劳动力涌上去,将正弯着腰劳作的周文栋,以及他的妻子陈莲娥、儿子周辉死死扭住。周队长接着命令道:“快推到窖里去!”这时,周 文栋晓得大祸临头,跪下哭着求饶,哪还管什么用?人们发疯一样把他们一家三口推进一口多年不用的废窖里。那些人搬出早已藏在松树林子里的两捆干稻草,点燃塞进地窖。见里面喊得凄惨,又在窖口压了许多松枝堵住烟子。三条命一下子就了 结了。杀人时,我看不得那种场面,走开了。过去,我当过别人的丫头,也受过好多苦的,人最怕将心比心。太阳快落山了,周队长突然想起周文栋还有一儿一女在家里,马上派两个人回村。派去的那两个人平时也是蛮厚道的,可那种日子人都变了!8岁的周大妹正带着熟睡的弟弟在家,见人来了,还招呼伯伯们喝水。他们说不喝,你妈妈要带你和你弟弟去外婆家,她在路上等你们。单纯的小姑娘哪知是计,背起弟弟跟他们走了。走到大棋子,周大妹发现不是去外婆家的路,又见杉木岭那边冒黑烟,心里害怕,不肯走了。那两个人,一个抱起周小弟,一个拖着大妹赶到杉木岭。周队长已等得不耐烦了,接过两岁大的小弟,丢进炙热的烟草灰窖里。 周大妹吓得嚎啕大哭,周队长毫不手软,抓住她推下去。因用力过猛,周大妹被推过了窖口;周又追上去揪住她,如此几番才将8岁大的扎着两只短辫的小姑娘推下火窖,活活烧死。可怜这好好的一家五口人,哪晓得会遭到灭门大祸。造孽呵!…

… 这一带有句古话:人死饭门开。就是谁家死了人,全村人都去帮忙都去吃。当晚,周文栋家灯火通明,队上人将周家的鸡、鸭、一条黄狗、一头大肥猪全杀了。家中其它东西,如大米、黄豆、菜油、棉花、家俱、坛坛罐罐,甚至梁上的楼板等 等,能吃的当场吃完,不能吃的,像分胜利果实一样分了……

周文栋何许人也?我们从1985年6月30日道县政府下发的有关周文栋的《平反通知书》(编号为0789)中才知道,他1949年考入解放军137师某军政干部学校,毕业后在部队工作,因病转业回道县当了教师。1957年因“爱提意见”被划为右派,开除回家务农。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录自《公元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杀纪实》,作者章成,载于香港《开放》2001年第7,8,9,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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