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五中教师潘爱深夫妇文革罹难记 

                                      

 

   

       原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教师潘爱深是一介文弱书生,一生均在读书--教书--读书--教书中度过,他是家中的长子,但从未参与过家业管理。他总是与人为善,从不讲一句粗活,是走路都怕踩死蚂蚁的那种人。上世纪30年代,潘爱深在当地小学毕业后即到广西省会南宁市读初中,三年后考入南武师范学校读中专,毕业后回家乡当小学教师,后又当了广西隆安县安良乡中心小学的校长。1945年他考上桂林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系,1949年毕业后先在邕宁县兴贤中学任教,后到省城南宁市粤华中学(后改为南宁市第五中学)当教师。潘爱深的妻子苏毓秀是当时乡间少有的读过中学的女子,是个心地善良的知识女性,嫁给潘爱深后亦在乡间安良乡小学当了三年的教师,后因子女的相继出生,才辞了教师回家务农。尽管潘爱深的祖、父辈是地主,但在1946年父亲已将田地拆分给了六个儿子,每人分得约3亩,各人自立门户,自食其力。所以苏毓秀及小叔、妯娌都是务农的,并非是某些共产党书上所写的地主子女都是不劳而食,在土改时亦未划定他们的阶级成份。

      1952年起潘爱深在南宁市粤华中学(后改为南宁五中)历经了思想改造、向党交心、反右等运动,因他为人胆小谨慎,倒也相安渡过。1955年他因患肺结核处于半休半讲课状态,学校领导视他为负担,逐渐减少了他的课时,最后竟不让他上课了。先是让他保管学校的劳动农具,后又让他看学校的大门口,成了个看门的。由于农具时有丢失,调皮学生时有强行通过校门逃学,引起了领导的不满,说潘爱深什么也做不好。到了1964年四清运动,四清工作队发动教职员工写大字报揭发校领导的四不清问题。和1957年的反右运动一样,工作队要引蛇出洞,便在大小会议上引用了党魁毛泽东臭名昭著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诡计,承诺"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政策,并规定了每人要写大字报的数量。潘爱深忘记了57年反右派的教训,经冥思苦想,鬼使神差地写出了一张揭露校党支部书记李琼枝在与人打麻将时常高喊"反攻大陆"的话,怀疑李琼枝是否是国民党留下的特工人员的大字报。没想到他这一张大字报给他带来了杀身之祸,李琼枝对潘爱深恨之入骨,总欲对他除之而后快。1965年到了四清后期,李琼枝得到了"解放",当时要精简机构,潘爱深自然成了精简的对象。四清工作队先是找潘爱深谈话,要他自动退职,答应每年工龄给一个月的退职金,当时潘爱深的月工资是61.72元人民币,已任职17年,如同意退职即发给约900元的退职费。潘爱深考虑到退职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除大女儿、大儿子已工作每月各有30多元的工资外,还有二儿子在读大学,三儿子刚上高中,小女儿在读初中,几百元钱有什么用?于是潘爱深便拒绝了自动退职。此举惹恼了李琼枝和四清工作队,他们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找不出他的茬子,便想在他的历史上找毛病。于是在随后的"清理阶级队伍"中,李琼枝和四清工作队指派了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团委书记梁权到潘爱深家乡隆安县去调查。后来据说梁权在县的"敌伪档案"中查出了潘爱深竞选过县议员的材料,便如获至宝。196544日的晚上,梁权通知潘爱深去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会上由四清工作队宣读了一份南宁市教育局四清工作领导小组勒令潘爱深退职、遣返回原籍的文件通知,该通知全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教育局

           关于对潘爱深给予饬令退职的通知

                                    66)教人字第47

       南宁市第五中学:

           潘爱深,男,49岁,家庭出身及本人成份均是地主。广西隆安县人,

19538月入伍。

           查潘自参加工作以来,一贯表现不好,四清运动中交待问题态度极不

老实。根据四清总团第八分团决定,饬令其退职,遣返回原籍劳动生产,

为适当照顾其生活、生产,可发其退职金的50%,金额为肆百肆拾柒元玖

角正,作为安置费发给,希即遵照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教育局

                                             一九六六年四月四日

抄报:市委宣传部、市监委

抄送:市四清第八分团、市人事局、市劳动局

 

 

宣读完通知,不容潘爱深申辩半句,便将他赶出了会场,潘爱深便突然莫名其妙地被勒令退职了。随后他便失去了人身自由,由梁权安排数名学生手持木棍棒对潘爱深的住所进行了监管。当天潘爱深的妻子苏毓秀还在市第一医院大女儿家中带二个外孙,毫不知情。其实当天下午梁权己指派一人事干事到市亠医院通报了潘爱深被勒令退职遣送回原籍的事,要求市一医院配合也把苏毓秀赶走。于是医院领导以查对户口本为名,骗取其大女儿交出了户口本。随后即到派出所强行将苏毓秀的户口迁出,对他们的大女儿宣布了潘爱深被勒令退职的通知,并要立即带走苏毓秀回南宁五中和潘爱深一起监管并遣送回原籍监督劳动的决定。

     196545日是传统的清明节,那天凌晨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倾盆而下。在天刚亮的暴雨中,梁权和人事干部带着几个手持木棍棒的学生,冒雨将潘爱深夫妇押送至南宁汽车站,由梁权和人事干部亲自将他们强行遣送回老家。至此,党棍梁权将潘爱深夫妇押上了不归路。那两个押送人回南宁后,学校人事干事即到南宁市第一医院向潘的大女儿索取她的父亲母亲的汽车费,大女儿只好如数交给了他。联系到林昭被枪杀,公安局向她母亲索要5分线子弹费,两事如同一辙,就不足为怪了。

  梁权将潘爱深夫妇交给了生产大队干部,他未经潘爱深同意,便擅自将潘爱深被勒令退职获得的440多元退职金中的150元交给了大队,说是交给大队作安家费。对这笔安家费,事前潘爱深毫不知情,只是在梁权交给他余下的钱时才知道。潘爱深夫妇回到老家,已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地,大队干部根本没有给他们安家,将他们推给了他的亲二弟的儿子家。二弟的家是个破小的泥房子,根本无法住下。二弟的儿子只好在他的茅草厨房外再为他们搭建了一小间极为筒陋的茅草房。就是这一间根本无法遮风避雨的茅屋伴陪了他们三年,直到他们走上黄泉路。

      45日的一场大暴雨拆散了潘爱深一家,是日下午,潘爱深的大女儿来到医学院找还在读书的二弟,告诉了父母亲已被押送回老家,弟弟和妹妹已被赶出五中,二弟一听尤如晴天霹雳。二弟面对着昨夜被暴雨吹倒的片片夹竹桃花,无声的泪水长流,不知弟妹如何安顿。幸好市第一医院幼儿园一位好心的扬老师介绍了一间位于七星路124号、市房产局直管的不到9平方米的单间,月租5.30元,潘爱深的儿女才有了栖身之地。大女儿受此株连,同年被市第一医院扫地出门,与在广西医学院附属医院当医师的丈夫一起被下放到了桂北的全州县医院,从此再也无法回到南宁。

      潘爱深被赶回老家后,便开始写材料申诉,他坚决否认了在县城竞选议员一事;对勒令书中的"工作表现不好"结论,他认为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些都是五中强加于他身上的"莫须有"罪名。他要求为他平反,并退回150元的血汗钱。但他的申诉如同泥牛入海,从无回声。

     1966中,史无前例的"文革"浩劫开始。红卫兵来抄过他的"",家壁四空,没抄出任何东西,但从此不得安宁。1968年初,在小舅子的冒死帮助下,潘爱深夫妇来到南宁。其大儿子及媳妇专程从北京回来看二老,并将潘爱深带到北京,和他到中央文革接待站申诉。接待站给了他一张转交广西区()革筹办处理的文件。潘爱深带着一丝希望回到南宁。然而此时的广西南宁正是两派大武斗,并且是周恩来、康生钦定的"革命组织"广西联指(广西无产阶级革命联合指挥部)在中共中央".三布告"的授权下对广西4.22造反派进行灭绝性围剿的时候,潘爱深手持的一纸空文根本无法递交给广西区革筹。当时学校已无法上课,二儿子作为两派都不参加的逍遥派亦回到七星路124号,与父母弟妹蜗居在9平方米的斗间。7月中,为迎接广西区革委会的成立,广西联指在广西军区的支持和指挥下,两次进行全城大搜捕,两次其二儿子都"有幸"被捕。第一次是某日半夜时分,广西区党委机关联指(广西区党委正好在七星路128号,潘家的隔壁)闯入潘家查户口。苏毓秀因无户口首先被捕带走,潘爱深因睡在门口外的过道而未被查。二儿子户口在广西医学院,身上只有学生证,但还是被捕了。先让他用一条毛巾蒙住双眼,带到对面的广西区广播电台门口集中,然后被捕的人排成一串,后面的人把双手搭在前面的人的肩膀上,在街上胡乱走了几圈,目的是让被捕者晕头转向,不辨方向。最后带到一间小房间监禁。天亮后二儿子向窗外张望,看见了二道围墙外树丛中的韦国清的别墅(文革时韦国清家被造反派抄家开放展览,他进过那禁区),他确定了那是保爱路广西区()医院的门诊分部和护士学校,也就是广西联指桃源路医学院片的一处指挥部。二儿子更听到了和他在医学院同班同组同一宿舍的同学黄××的讲话声音。因他是联指的小头头,虽然与他无任何过节,但二儿子没对抓他的人说认识黄××,让黄帮助给放出去。黄也明知潘同学被关押在旁边,也佯装不知道不过来看潘,想必其班上的联指兵都知道潘被关在那里。二儿子在那里被无故关押了四天四夜,不提不审不问。潘因有严重的失眠症,外面高音喇叭整天在广播“七.三″布告,屋内蚊虫飞舞,尿臊熏鼻,几乎没得睡过一觉。到第四天的晚上,才让潘蒙上双眼提审了他,问他医学院4.22的武器装备情况及明碉暗堡分布,潘是逍遥派,当然一无所知,被打了一拳便送回私牢,第五天才把他放回家。苏毓秀则被关押在广西联指设在共和路区工商会所内,七天后才放出来。

     潘爱深夫妇的第二次被抓是在一周之后的深夜,也是广西区党委机关的联指来抓人的,这次潘爱深未能幸免。他们父母子三人一起被关押在南国街电厂大院内,小女儿下午才能给他们送来午饭。在傍晚时分来了一辆大卡车,将一大批被抓的外地人及潘爱深夫妇赶上了车开走了。车出门口时,二儿子见父母无助地扶着车后门,摇摇晃晃地问他摆摆手,便消失在夜幕中,没想到这竟然是儿子与父母的生离死别。二儿子于稍后被释放回家。时过39年了,二儿子眼前总是浮动着与父母生离死别的瞬间和他们无助而晃动的身影。

      潘爱深夫妇被转送关押在广西大学附近的联指集中营内,三儿子曾冒危险去寻找他们,苏毓秀取出身上仅有的五元钱隔着铁丝网递给了三儿子。舔犊之情,溢于言表。这是父母给他们三兄妹的最后五元钱,从此他们便阴阳相隔。儿女仨曾试图找联指的小头头将夫母营救出来,终未果。几天后潘爱深夫妇便被遣送回隆安县震东村花潘屯老家。

      潘爱深夫妇被遣送回隆安之日,正是广西区()革命委员会在828日成立前后,广西联指大开杀戒,在广西全境大屠杀之时。潘爱深夫妇回去后便杳无音讯,二儿子写去两封信也如石沉大海,便知道情况不妙,凶多吉少了。因为以前不管到那里,潘爱深总是会来信的。当时二儿子面临匆忙的毕业分配,1968108日,二儿子被流放(“分配“)到了宁明县最穷最山的公社卫生院,三儿子、小女儿则被赶下乡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他们在七星路124号的家已不复存在。

      临离开南宁时,儿女们对父母的情况一无所知,生死不明。直到1969年春节三兄妹回南宁相聚时,才从乡下来的舅母和其女儿亚莲表妹口中知道,他们的父母已被活活打死,同时被打死的还有他们的二叔潘钜深、四叔潘敏深,六叔潘圣深、二姑丈、二舅苏清晖、三舅苏清俊及其儿子苏云勇。除潘爱深留下遗体外,其余均被抛尸右江河中灭迹,尸骨无存。

      对于这一噩耗,并不出五兄弟姐妹的意料之外,他们早已麻木。在一党专制的强权下,他们不敢哭出声来,他们惟有忍辱负重、苟且偷生;他们不敢去信乡下询问详情,怕的是给乡下幸存的亲人及自己招来杀身之祸;更不敢回去拜祭父母叔舅的亡灵,怕的是自己送上门去遭到斩草除根;他们是一群沉默的羔羊,不敢提报仇雪恨;他们是不孝的子孙,没能给父母亲人送终。直到13年后的1981年,二儿子才第一次冒险回去拜祭了父亲的茔坟。对于母亲及叔舅的亡灵,他只能站在他们被打死抛下右江的地方,望着滔滔东去的江水,大哭了一场,以寄托自己的哀思。

      1980年以后,潘爱深夫妇的儿女们才敢向共产党有关部门申诉,然而从无回音。1981年二儿子到隆安县南圩公社欲找当年指挥大屠杀35人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后因杀人有功而升任南圩公社党委副书记的乃全荣讨个说法,未见。他转而到隆安县公安局找到了时任办公室主任的陆世长,陆世长竟神气地说:“你的父亲是有罪恶的,平什么反?”就把他赶下出去。然而就是这个陆世长,不久竟升任隆安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中共隆安县委政法副书记,后来只因强奸妇女、幼女949次东窗事发于1992年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成了共产党执政后全国第一个被枪毙的公安局长,其轰动效应不亚于马加爵案。据当时全国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陆世长有一天到隆安县县直机关幼儿园打算奸淫一女教师不遇,看见了一个五岁女童,便兽性大发将其强奸。刚巧被奸幼女是县检察院副院长韦善奇()的孙女才东窗事发的。如果他不是撞在了检察院副院长的枪口上,不知还要多少妇女被奸淫。如今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陆世长"仍可找出121篇相关报道。其中的天涯法网  http://www.tyfw.net/dispnews.asp?id=654   的报道是这样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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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斌:重拳打击司法腐败 楸出司法败类一串

                                          广西隆安县前公安局长陆世长

  他(陆世长)利用职权,收受索要贿赂7万余元,同时以办“农转非”和帮助安排工作为手段,先后强奸妇女2人、奸淫妇女9人49次,而且有1/3的兽行是发生在革命烈士陵园的墓碑下。他见到酒店的女服务员,张口第一句便是“喂,给我搞一次!”有一次,他看见一名到酒店参加就业培训的女青年,把她拉进房间就扑上去道:“培个鸟训,给我搞一次不就得了,包你有一份正式工作!”更令人发指的是,陆世长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一名年仅5岁的小女孩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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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爱深子女们对由中共公安局揖拿杀人凶手,给父母平反已不存在幻想。其实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广西在文革中的大屠杀是闻名于世的,1984处遗工作中,有人根据广西文革大屠杀事件概括道:杀人之多,全国之冠 ,杀人之惨,历史罕见。在19687--8月间,全广西共杀害和迫害致死达九万多人(郑义:广西文革吃人狂溯)。为此中共政权于1982年专门下文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简称处遗),并派时任司法部副部长(或最高检副捡察长?)的周一峰先生率工作组来广西“处遗”。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区“处遗”领导干部大会期间,潘爱深的子女通过周一峰的朋友向他当面递交了申诉信。这一招果然灵验。估计周一峰下了批示,第三天,正在南宁参加“处遗”会议的时任隆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省文便带5-6个县官来到潘爱深二儿子的家,对他表示慰问,并承诺回去后认真处理他们父母的平反问题。在后来的“处遗”中,潘爱深的子女们才逐渐了解了父母叔舅当年被活活打死零碎真相:

     19688月份,潘爱深夫妇被广西联指遣送回隆安县后,正是广西区革委成立前后掀起的大屠杀狂潮之时。潘爱深夫妇立马成了专政的对象,遭到了隔离批斗毒打。当时广西区革委会已于828日成立,也已意识到广西大屠杀的严重性,遂紧急下文叫停,但屠夫们杀红了眼、杀上了瘾,那里还停得住手?隆安县亦召开了停止杀人的紧急会议,潘爱深夫妇所在震东大队的党支部书记乃全荣和治保主任潘益先参加了会议,但他们回大队后故意拖延时间不予传达,以便能杀更多的人,至使震东大队仍大开杀戒。当晚苏毓秀、潘敏深、潘圣深和另外几个人被民兵押至生产队晒场,便被乱棍狂打得奄奄一息,见苏毓秀还没断气,凶手们用脚踩压她的胸部,并拖入晒场前的池塘中浸泡,见苏毓秀尚未断气,便逼迫地富子女将她拖到河边抛入右江中。她的四小叔潘敏深、六小叔潘圣深也同样被活活打死。更为可恶的是,凶手们杀了人,便叫来二小叔潘钜深的儿子亚文及其他死者的亲属,逼迫他们把自己的亲人拖到河边抛入右江中。迫于凶手们的淫威,亚文等只好拖上自己的亲人抛入河中。据亚文后来说,当时四叔、六叔也尚未全断气,但如果不将他们抛入河中,他就要马上被打死,他只好违心做了。当晚,在震东花苏村,苏毓秀的二兄苏清晖、三弟苏清俊亦被打死,抛尸江中。震东大队片大屠杀的总指挥就是大队党支部书记乃全荣,直接指挥打死潘爱深夫妇及其四弟、六弟的便是大队的治保主任潘益先。1983年在"处遗"调查中有基干民兵的以下书面证词:

凶残的刽子手---潘益先文革中害死潘爱深妻之经过

     文化大革命初期,我身为基干民兵,当时的大队治保主任潘益先多次口授于我,叫我要潘爱深揪斗后打死并掉入河中。由于出于良心,我没有遵照潘益先的旨意,结果我也和潘爱深夫妇一样被关进了大队设立的集中营。一九六八年六、七月间,潘爱深被打得不成了样子,由大队决定释放潘爱深之妻回家煮粥伺候潘爱深。潘爱深妻被释放回家的当天晚上,以潘益先为首纠集本村好多人,对潘爱深之妻作了无情的迫害以后掉入河中。可怜潘爱深之妻手无寸铁,死于乱棍之下。潘益先这种杀害无辜,私立法庭,杀人如宰一只鸡一样的残忍手段,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严正国法,我们愿予作证。

                                                潘广义(盖手指印)

亲眼目睹出集体工时被潘益先踢倒数分钟后才能起立见证人及当晚开会目睹各队见证人                       潘绍深  潘情深(盖印章)

           当晚潘爱深妻被打半死后被迫丢人河中见证人   潘杰夫(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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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爱深获悉苏毓秀和二个弟弟被打死和抛尸右江之后惊恐万分,于次日凌晨不顾"被打得不成样子"的满身伤痛,逃出了大队集中营,向下游小林公社方向逃命。民兵发现潘爱深逃走,即派人追寻,终于在三公里外宝塔村附近将潘爱深抓获。民兵把他毒打一顿后用铁链锁住他的双手和 脖子,将他解押回大队部,改为关押在震东小学(前安良乡小学)的一间小屋内,仍用铁链的一头锁住他的脖子,一头悬挂在窗外,由民兵及看热闹的小孩不时牵拉铁链取乐。潘爱深那里经得起如此残暴的折磨,几天后便被凶手陆丕建将其吊拉教室窗口处而死去。可怜潘爱深年青时曾是安良乡小学的校长,年老后竟被折磨死在他曾任教的学校,终年仅51岁。潘爱深死后民兵通知其三弟和侄儿亚文去收尸,否则便丢入河中。三弟和亚文赶快去收尸,用草席卷起潘爱深的遗体草草埋葬,连个棺木也没有。在文革中潘爱深家族死去的九个亲人中唯有潘爱深留下遗体,其余的八个人则尸骨无存。十三年以后当笔者随同潘爱深的子女去震东小学寻找潘爱深被折磨至死的房间时,当年将潘爱深置于死地的铁链在木窗台上的拖拉凹痕仍清晰可见。

关于潘爱深夫妇之死,还有以下的证词

1/.隆安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宗义19891022日的证词

乃全荣是文革期间震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后调升南圩公社副书记再调城厢镇当镇长。他的飞黄腾达都是属干抓阶级斗争得力,文革间杀人有功而得提拔的。他在文化大革命中于震东村尽揽一切生杀大权

据当时他主持之下杀死如下人:

    那旭村 乃善行、潘得佳父子、潘得玉等四人

    巴眉村 潘明光一人

    花乃村 乃呈钰、乃尚福、乃天永等三人

    花潘村 潘爱深苏毓秀夫妇二人、潘迪深、陆裕辉等四人

    花陆村 陆丕山、陆丕润、潘敏深、潘圣深等四人

    花何村 何贵彬父子二人、何贵尧、何承柳等四人

    花吴村 苏清集、乃庆伦之子、苏清晖、苏清旭、苏清俊等五人

           另有苏信鸿被迫自杀

    坡蓬村 潘启兴一人

    渌全村 潘凤光一人

    渌吐村 张朝阳一人

  以上总计二十九人,都是在文革期间被杀害的,大多数是生生打死,丢下右江,不准收尸的。

  乃全荣于8311月份被判劳改的,是挟嫌报复杀人罪,被判劳改12年,送往鹿寨县劳改农场。据说在劳改期间表现较好受到减刑二年。

   乃全荣于19898月份得提前释放回家,据说是因年纪已达60岁,又因身体有病,加上劳改中改造得好,表现不错认罪态度好等而得到释放的。按其实际劳改时间是六年。

    

 2/.隆安县震东村花周屯村民周习南19891010日的证词:(原文照录)

       对于乃全荣的事情,他在文化大革命中,指使和参与杀害良民群众总共叁拾伍人之多,其手段极其残忍,真是惨绝人寰。如花何屯何承柳之女儿被这帮凶手强奸丢下河去,她知水性不死,靠岸逃到亲戚家躲,后嫁大林村,其人尚在。第二批是我内弟陆丕山(在隆中任教)、陆丕任、潘启运三人,当时我亲眼看见是乃全荣开群众大会来批斗这三个人。会上未散,就将这三人拖的拖,拉的拉,打声、木棍声,这三个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死去,并强迫地富分子将他们丢下右江河。第三批亦是开群众大会宣布释放一批被扣人员回家,实在不是,而是有预谋放回家让在各屯吊打处决而已。当晚是1968年古历七月闰月下旬,也是震东大队大杀害良民之日。那旭潘得玉、潘得佳父子三人,花乃呈义、呈壬2人,花潘养枝妻和二儿子裕俊,和你母亲(苏毓秀)三人于花潘的祠堂(被打死)。花陆陆丕浩逃脱不死。花周是我,因无事实,群众保护。花何贵瑶(尧)、贵彬、承柳、承俊4人,花吴花苏花黄等三屯清俊、清旭、李平安、何承权、苏信台五人,共17人。最后,你父亲(潘爱深)被吊打数次后被陆丕建将其吊拉教室窗口处而死。第三天,你外伯父清晖和贵璇、台鹏被吊打,而花何去个民兵同情贵璇,砍掉绳并拉他到别处后免死,但仍重伤至残,几年已故。当时7.3布告,即196873日中央文革发布告,不准乱打乱杀等,但他们仍是如此。正因此事花周屯是盖子打不开,为阶级敌人辩护等。贵璇他是同外伯父清晖同日同时(被吊打),当天上午我和外伯父清暄外出劳役,回来后不见他们了。直到第二天贵璇才能回来讲,伯父(清晖)不在人间了等语。这帮人实实在在比法西斯更为残暴。这些暴徒惨绝人寰,乃全荣在震东大队做支书,没有什么工作做得出息,惟有杀害平民,罪证如山。震东大队七千多人口,当时较识事的,(是)历历在目的。他(乃全荣释放)回来后,我曾走访法院过,据赵付(副)院长对我讲,他的情况,回来法院是不知道,是假释放或病保外就医,尚无具体能答复。当时判十二年有期徒刑,为什么放他回家?而他回家后村领导均是他的走卒,已出证明给他到凌云县做生意了,并带去两个女青年和他的第二子。

 

 

      几乎在潘爱深的四、六弟,二个小舅被打死的同时,潘爱深在广西邕宁县江西村平安小学当老师的二弟潘钜深(又名潘剑萍)亦被民兵用步枪刺刀连刺三刀而死,并将他的尸体拖到六公里外的老口渡口,抛尸入左江之中灭迹;潘爱深有个在隆安县杨湾中学当教师的二妹夫被打死亦抛尸江中;潘爱深之妻苏毓秀有个远在数百公里外浦北县盘营林场当工人的三弟的儿子苏云勇亦被乱棍打死,死时年仅27岁,与数个同时被打死的人同埋一坑,以至后来平反后根本无法辨认尸骨。

      潘爱深夫妇的死于非命,令潘家家破人亡。19761月潘爱深夫妇的长子愤然辞去了在北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优越的工作,举家移居香港。其大女儿夫妇则在下放全州县后永远回不了南宁。潘爱深的二儿子流放宁明县,三儿子则在插队后留在了黎塘。小女儿在南宁失业十数年,因嫁人才算有了个家。潘爱深夫妇的儿女从此天各一方,难有聚首之日。而大女儿终日以泪洗脸,整天心跳冒汗,步履惟艰,十数次住院,而生化、心电图、心脏彩超等各项检查却未见异常。专家数次会诊结论为心理因素使然。

     198312"处遗"后期,隆安县政府下文给潘爱深夫妇平反,给潘爱深平反的文件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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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潘爱深同志平反的通知

                                                 隆政平(1983)234

    潘爱深同志,男,一九一七年七月出生,系南圩公社震东大队第三生产队人。

    该同志生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积极参加生产劳动。

    "文化大革命"内乱期间,被诬蔑为组织伪政权,想当乡长进行批斗,于一九六八年九月 日被迫害致死,决定予以平反,恢复名誉,所强加给的罪名和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对株连的家属和亲属一并予平反。

                                                                  隆安县人民政府  (大红印章)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发:公社、大队、本人家属、秘存。

    旧的结论书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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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苏毓秀、潘敏深、潘圣深的平反通知书除改为"被诬蔑为地富翻案外",其余全同。每位死者发放给家属“抚恤金”200元,一个鲜活的生命,只值200元,连一条猪狗都不如。这就是共产党的"价值观"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隆安县震东大队,由党支部书记乃全荣指挥屠杀的就有32人。乃全荣因杀人“有功”,不久便升任南圩公社党委副书记,后又调任隆安县城厢镇党委副书记。在广西“处遗”中,作恶多端、杀人如麻的乃全荣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而潘益先、陆丕建及众多的杀人凶手无一被判刑。不久,在广西便盛传“中央派广西处遗领导小组及周一峰处遗面太广,犯了方向性、路线性的错误”的流言。果然,在广西处遗时所有被判刑的杀人凶手很快便被全部释放出狱,并回原单经恢复了工作。乃全荣被释放后还享受了退休待遇。一场“处遗”的闹剧便草草收场,广西文革的冤魂又被愚弄了一番。

      综上所述,潘爱深的家族在文革时被活活打死五人(潘爱深、苏毓秀、潘钜深、潘敏深、潘圣深),亲属中被打死的四人(二妹夫、二大舅苏清晖、三小舅苏清俊及其儿子苏云勇),合计被打死的达9人。一个家族被共产党打死那么多人,如果可能申请家族被共产党杀人最多的吉尼斯世界记录,也許潘爱深家族可以算是吧。潘爱深家族为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专政付出了惨重的血的代价。

      以上的材料是根据当年潘爱深子女给父母申诉平反的材料及面交给周一峰的控告书中整理出来的,是完全真实的,绝无虚言。    

仅借此文悼念在共产党政权下在文革中被杀害致死的潘爱深夫妇及他们的7位亲人。

                                                                       (  20061 于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