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秀


刘文秀,女,1913年生,北京崇文区榄杆市广渠门内大街121号居民。

1966年8月25日,北京第十五女子中学的红卫兵抄查她家,红卫兵声称她的丈夫李文波用菜刀攻击了红卫兵。当场李文波被红卫兵打死,刘文秀被公安局的警车抓走。1966年9月12日,刘文秀被判处死刑。判决书号:66中刑反字第345号。1966年9月13日,刘文秀被枪决。

文革以后,1981年3月26日,中法81中刑监字第222号对刘文秀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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