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白


李世白,男, 文革时为甘肃省永登县连城林场干部。1949年前曾任国民党军宪兵队副连长,1949年9月在酒 泉起义。1958年因言论被打成“右派分子”,曾被劳改。文革中被作为"伪军官"、"劳改释 放犯"批斗。兰州8110部队某部三连副班长刘学保于1967年7月奉命到林场支左后,将其 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12月17日永登县革委会成立,林场职工前去参加庆祝大会,刘学保 留在林场执行警戒任务,出于卑鄙的沽名钓誉目的,将李骗至池木哈大桥附近,诬其要 炸桥,残忍地以斧头砍、石头砸,致李颅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骨折昏死。然后刘用雷 管炸残自己左手,制造了所谓"反革命炸桥"和他与之搏斗的假案。当刘与李世白被送往 医院途中,李还没有断气,因刘诬其为炸桥的"反革命",李被"革命群众"用枪托一路捅 捣,终于含冤去世。

事后,刘被树立为"舍生护桥"的"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 士",荣立一等功,提拔为军区党委委员,当选中共九大代表。1968年4月24日,《解放 军报》头版头条发表由《解放军报》通讯员、《解放军报》记者联合采写的长篇通讯 《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 保》,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新华社当天播发,《人民日 报》25日头版转载,各媒体大肆宣扬,到处掀起"向英雄刘学保学习"热潮,同时对李世 白进行了大量诬蔑、批判。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发表由8110部队 供稿、与《解放军报》通讯同样标题的连环画,对李世白进行丑化、批判。

李所在林场 还开展了大挖"李世白同伙"的运动,炮制出一大批冤案。李的子女、亲属在政治上受到 株连,被整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蒙冤十八年。文革后经中共兰州市委和兰州军区组 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查明此案系刘学保伪造,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5年7月以故意 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同时,中共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 复名誉。(据甘肃省甘南州委党史研究室翟翔、郝德有《"刘学保事件"及其思考》,载 《党史风华》1992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