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年


李长年 ,男,昆明铁路局政治部组织部干事,中共党员,曾多次被评为局、省先进工作者。文革中任云南“炮派”东线指挥部负责人。1968年1月16日18时45分由昆明开出的202次旅客列车行至东郊金马村站时,因上下旅客十分拥挤,无法打开车门,车下部分旅客破窗而入,引起骚乱。混乱中有人开枪,引起乱枪齐发。李长年等闻讯前往车站维持秩序。事后发现车中一军人家属、孕妇李云素中弹身亡,小女孩李念华头部负伤。此事件被当时支持“八二三派”压制“炮派”的云南省军管会、昆明警备区诬为“炮派”袭击旅客列车的反革命事件。1969年9月云南省公检法军管会决定将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革委通过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未获批准。1970年7月8日获得批准。8月20在拓东体育场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宣判李死刑立即执行。李当场喊冤,被刺刀捅穿嘴巴,在押赴刑场途中含冤去世。终年33岁。

(资料来源于丁龙嘉、听雨著《康生与“赵健民冤案”》,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