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零陵地区


已调查到的死亡:

已调查到的死亡:

1967年夏天,道县审章塘公社黄土坝大队居民蒋勋,因?出身不好?,被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湖南大学机械系学生蒋晓初(蒋勋的大儿子),22岁,在家乡道县审章塘公社黄土坝大队,因其父亲?出身不好?,被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审章塘公社黄土坝大队居民蒋晓中(蒋勋的小儿子),因其父亲?出身不好?,被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原湖南道县师范学校教师何聘之,因?出身地主?,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原湖南道县师范学校教师何聘之的儿子何上明,因其父亲?出身地主?,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桥头乡桥头农民周文栋,因是?右派?,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桥头乡桥头农民周文栋的妻子陈莲娥,因其丈夫是?右派?,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桥头乡桥头农民周文栋的儿子周辉,因其父亲是?右派?,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桥头乡桥头农民周文栋的儿子周小弟(两岁),因其父亲是?右派?,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桥头乡桥头农民周文栋的女儿周大妹(8岁),因其父亲是?右派?,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祥林铺公社吊高楼大队农民何代井,在1967年参与私刑杀害?四类分子?之后,又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某小学教师向雨生,因?出身不好?,在1967年夏天,与妻子、儿子、女儿一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夏天,道县某小学教师向雨生的女儿向丽丽,(18岁),因?出身不好?,与父亲母亲兄弟一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道县祥林铺公社赤坝塘大队农民周玉良,因是前?富农?,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下旬,在临湖南道县某公社下蒋大队农民唐水兰,因?出身不好?,在临产前不久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13日,道县祥林铺公社赤坝塘大队农民何寿娥,因是前?地主富农分子?,在1967年8月,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13日,道县寿雁公社下坝大队居民朱勉,因是?历史反革命?,被私刑杀害。

1967年8月14日,道县桥头公社大江洲大队居民何国新(5岁),与75岁的祖母秦秀容一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14日,道县桥头公社大江洲大队秦秀容,(75岁),与5岁的孙子何国新一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15日,道县四马桥区杨家公社郑家大队居民钟佩英,因是?四类分子子女?,被私刑杀害。同一天,她的两个18岁和20岁的儿子,也被私刑杀害。

1967年8月17日,道县久佳公社农民(原小学教师)唐玉,因是?右派?,被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2日,道县上关公社虎子坪生产队(位于宝塔角)农民何光清,因是?右派?,被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2日,道县蚣坝区兴桥公社居民杨贵清,因是?四类分子?,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5日,贺远能,男,湖南道县蚣坝区蚣坝公社贺家山大队回乡知青,因是?四类分子子女?,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道县蚣坝区蚣坝公社河滩大队青年农民,因是?地(主)富(农)子女?,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道县蚣坝区蚣坝公社河滩大队农民张秀姣,因是前?地主?,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7日,道县柑子园公社艳旗大队农民廖上修,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7日,道县柑子园公社艳旗大队农民邓足娥,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道县祥林铺公社农民(原道县中学教师)杨天顺,因?出身不好?,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晚上,道县横岭公社小路窝大队土地塘生产队居民、有名的老中医蒋文皇,因?出身不好?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晚上,道县横岭公社小路窝大队土地塘生产队居民蒋汉镇,因?出身不好?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晚上,道县横岭公社小路窝大队土地塘生产队居民蒋林海(8岁),因其父亲?出身不好?,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晚上,道县横岭公社小路窝大队土地塘生产队居民蒋林松(4岁),因?出身不好?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晚上,道县横岭公社小路窝大队土地塘生产队居民蒋雪原(6岁),因?出身不好?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6日,湖南道县某公社下蒋大队农民陈高肖,因出身?地主?,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其后他的妻子被轮奸,孩子早产并于10天后死亡。

1967年8月26日,湖南道县某村居民唐长凤,她和三个儿子、两个孙子、两个孙女,都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7日,道县柑子园公社跃进大队农民何光美,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7日,道县柑子园公社跃进大队农民左南方,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9日,道县柑子园公社卫星大队农民朱用进,和儿子一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8月29日,道县杨家乡金狮庵村农民李成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死。

1967年8月29日,道县杨家乡金狮庵村农民李光仁,被当地民众私刑杀死。

1967年9月2日,道县梅花公社东风大队农民何定信,与儿子何若英一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9月2日,道县梅花公社东风大队农民何若英,与父亲何定信一起,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9月2日,道县梅花公社东风大队农民何喜生,因是前?富农?,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1967年中秋节后的第五天清早,湖南省零陵地区宁远县弯子里村农民郑工金,被当地民众私刑杀死。

1967年中秋节后的第五天清早,湖南省零陵地区宁远县弯子里村12岁少年郑山蓝,因“出身不好”,被当地民众私刑杀死。

1967年秋天,江华瑶族自治县居民虞上,被民众私刑杀死。

1967年秋天,江华瑶族自治县干部唐家雄,被民众私刑杀死。

******************************************************************************

根据湖南省两位记者披露的有关部门的调查材料证实:

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历时66天 ,湖南道县,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4193人,被迫自杀326人。

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全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出现滥杀现象:

在“文革”期间,道县所在地零陵地区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另外,致残致伤2146人。

依当时流行的阶级标准划分,在死亡人员中,四类份子3576人,占39.33%;四类份子子女4057人,占44.63人;贫下中农(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1099人,占11.54%;其他成份者411人,占24.20%。其中未成年人826人;被杀者中,最大年龄为78岁,最小的仅10天。

经查,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连者达一万四千余人。

杀人手段有10种:

(1)枪杀,含步枪、猎枪、鸟杆、三眼炮等;

(2)刀杀,含马刀、大刀、柴刀、镰刀、菜刀等;

(3)沉水,含沉塘、沉河(又称“放排”)

(4)炸死,又称“坐土飞机”;

(5)投岩洞,一般辅以刀杀;

(6)活埋,基本上埋在废窖里,又称“下窖”;

(7)棍棒打,含锄头、月耙、扁担等;

(8)绳勒,含勒死、吊死。

(9)火烧,含熏死;

(10)摔死,主要应用于未成年孩子。

以上录自《疯狂岁月--“文革”酷刑实录》一书,18-19页

请看有关1967年道县屠杀的调查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