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远有


何远有,男,湖南道县蚣坝区蚣坝公社河滩大队青年农民,因是“地(主)富(农)子女”,在1967年8月26日,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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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桩惨案的第二天,蚣坝公社河滩大队上演了一幕幕更为惨烈的悲剧。

那时太阳还没出山,村寨笼罩在淡淡的晨雾中。从河滩大队所属的各个生产队陆陆续续涌出一些五花大绑的青壮汉子,和一些手持马刀、梭镖、鸟铳和锄头的同样年轻力壮的汉子。他们在一条通向山里的三叉道口汇集到一起。

“一、二、三、四、五、六、七……”

大队文革主任、“最高法院”负责人何兴盛站在一处高坎上,像点牲口那样将各队捆来的人清点了一遍:21个。又清点了一遍:没错,确实是21个。这个大队采取的战略是“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先将有可能暴动的家伙搞掉。

于是,队伍继续向山里前进。

被捆绑着的青壮年汉子们,神态卑微而平和,对于屈辱的生活,他们早已习惯了,这已成为他们生命中的一部份。认命吧,谁叫自己投胎时没长眼睛,错投了地富胎!出身不好,你就不再是人了。他们还不清楚今天将被带到哪里去,但前方等着他们的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不祥的预感,使他们在别无选择地走向绝望时,心底未免不生出阵阵酸楚和眷念。他们三步一回头,望着渐渐远去的村寨,那里有年迈的父母,还有年轻的妻子和尚幼的孩子。有家,日子再苦,生命毕竟还是有意义的。如今要是就这样去了,留给亲人们的残余日子怎么过啊?!

投错娘胎的也是人,也有儿女情长、恩爱寄托。

即便是投错娘胎,这就是命定他们以承受苦难来偷生、以死来赎罪的理由吗?他们实在是带走太多太多的遗憾了,但更遗憾的是他们到死都未能真正弄懂自己为什么会走向屠场。

屠场就在山腰的一处叫葫芦岩的洞口。以往他们打柴、种地、放牧时常从这里经过;累了、热了还在洞口边歇歇脚,消消暑。此时,太阳已从山顶上探出头来,泼下一片灼白的炽热,让人有那么一点激动,又有那么一点烦躁。

何兴盛命令民兵将一干“人犯”押到洞口边,他代表“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宣判了这些人的死刑。他的口有点乾燥,声音也有点紧张。被“判”死刑的人们,却出人意料地平静,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叫一个名字,牵一个到洞口边,由负责行刑的民兵用马刀或梭镖、棍棒之类杀倒或打昏,丢下岩洞;直到这时,你才听到一声凄惨的喊叫。这时,一个叫何远有的地富子弟,向前冲了一步,跪在何兴盛的面 前:“何主任,你不要杀我,我没享过福,我跟你们一样,受一辈子苦。我有一笔钱,准备结婚的,我都送给你。你救我一命,我喊你做老子,以后我一辈子都伺候你。”

何兴盛嗓子有点干:“远有,我没得办法救你。不是我要杀你,上面喊杀,我不杀你,我自己的脑壳难保。”

葫芦岩岩洞,顾名思义,口小肚子大,究竟有多深,谁也没下去过。据说好多年前,村里有伤风败俗或不肖子弟,都是在这里按族规下天坑的。洞口一年四季冷风嗖嗖。这时,热腾腾的鲜血已浸透洞口灰白色的石头和石头上的青苔,且将那些 绿色的杂草染得紫红。

有的人被丢进洞里后,居然没有死,在里面拼命呼救。文革主任何兴盛在洞口边窜来窜去,急得直跺脚。他叫民兵不停地往洞里扔石头,又叫人搬来成捆的稻草,点燃了扔下天坑去烧。最后,他还是不放心,又打发人跑回村里,拿来一大包炸药,挂上导火索,点燃,丢进洞里。随着“轰隆”一声沉闷的巨响,葫芦岩岩洞重又归复永恒的寂静。

(录自《公元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杀纪实》,作者章成,载于香港《开放》2001年第7,8,9,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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