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思敬


何思敬,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和哲学系主任、国家一级教授,共产党校党委委员,于1968年夏在学校被打致死。

刘炼在《风雨伴君行--我与何干之的二十年》(广西教育出版社:南宁,1998年第234页)回忆道:

1968年4月,何思敬教授在洗脸房里被“批斗”。当时他72岁,戴着深度近视眼镜,在推搡殴打中脚步不稳,一下撞在水泥池边沿上,当时眼镜撞碎,眼珠突出眼眶,血流不止,不久即因脑溢血去世了。

周恩来于1968年7月10日在何思敬被打致死的报告上批告谢富治:“这类被打致死,或系自杀,或系被人灭口,人大最多。我建议,公安部转告(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成立专门机构,追查此类案件,总要查出一个究竟。否则,任何一个群众组织都可私捕私讯,打人致死,专政机关置之不问,决非善策。”(材料来源:《周恩来年谱》244页)

但是,事实上,这样的暴行在在文革十年中持续在全国各地发生,凶手并没有受到法律追究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