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寿娥


何寿娥,女,湖南道县祥林铺公社赤坝塘大队农民,因是前“地主富农分子”,在1967年8月,被当地民众私刑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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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杀人那阵,我在祥林铺公社赤坝塘大队当贫协主席。上面说:人家把刀都架到贫下中农的脖子上了,你们还睡得着觉!……那天,大队召开各生产队干部和骨干分子会议。人到齐后,支部书记唐绍志组织骨干讨论,看杀谁不杀谁。他提一个名,大家讨论一个,然后举手通过。本想只杀几个应付应付上头。可是,那种场合下气氛一下子紧张得不得了。我们这个大队有三个村子:上周家、下周家、唐家。他们唐家的人就护唐家的人;我们周家的人也都向着周家的人。唐绍志头一个提到周家的富农周玉良,唐家的人一致同意,全部举手;周家的人却没有一个人作声。等到提到唐家的地富,周家人也一致喊同意,也全部举起了手,唐家的却没有一个人作声。你要杀我队上的人,我就要杀你队上的人,比着干,唐家出一个,周家也要出一个。我一看那种场合,就晓得,要么一个杀不成,要么就全部杀光。最后决定12个全部杀光……我们选了一块靠山顶的草坪,把地富牵到坡边一排跪着。我把一百多个民兵分五排站好,都与地富面对面站了,两个对一个。有鸟铳的站在前三排,我们大队过去常和别人搞械斗,家家户户都有鸟铳,后来民兵又制了一点。拿梭镖、棍棒的站在后面两排。还有看热闹的也都自动站到后面去了。安排好后,我哥哥周光保手发软,不敢打,我就要他站到一边去喊口令。我也是基干民兵,就和唐绍志站在第一排,枪口对准周玉良。光保正要喊口令,何寿娥突然哭了起来 求情:“你们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还有三个月的嫩毛毛。”她喊了几遍,对这个喊又对那个喊;那个时候,谁还敢理她?“一、二、三――放!”光保一声喊。我的手发起抖来,鸟铳上的鹅弓嘴费了好大的劲才扳开。一排开完枪,从两边退下,二排接着上;二排开完枪,三排上;四排、五排的人用梭镖戳、棍棒打,接着一窝蜂用石头砸一阵……

回到家,我好像打了一场摆子,浑身稀软,一头倒在床上,心口嘭澎乱跳。刚躺一会,听到门外有人说,山上有人没打死,已经站起来互相解索子了。我一翻身爬起来,跑到门外,看见周永斌、周发亭和大队治保主任唐绍木几个人正在动员民兵去补火,好话讲了一箩筐,就是没有人肯去。他们几个见了我,又喊我去。我说这下子不舒服得很,也没去。他们几个只好亲自去补火。唐绍木在公社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搞过,山歌子打得好,他一个人走在前面,边走边唱:“叫你杀,你不杀;叫你夺(刺杀)你不夺;千斤重担我来挑……”他们补火回来讲:过了河,看见毛田拐在锄红薯草,周永斌就对他说:“田拐老头,坡上有几个没搞死的地富,你去给我敲死了,大队给你五块钱。”那个时候,五快钱作得蛮大的用。毛田拐是个老单身,到过朝鲜,是复原军人,胆子大,家里又穷,听到这话,二话不说,抗起锄头就去了。上到山上,确实还有几个人没断气,在那里哼,他就一锄头一个,把没死的都敲死了。他还从死人身上解下两条汗巾,拿回家去,因为死人的汗帕可以避邪,扎了可以长寿。下了山,又过河来到大队部,打了张条子领了五快钱(这张条子1986年还存方在处遗工作组的档案材料中。――笔者注)。

(录自《公元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农村大屠杀纪实》,作者章成,载于香港《开放》2001年第7,8,9,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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