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登县连城林场


已调查到的死亡:

1967年7月,林场干部被陷害其为“反革命破坏”的凶手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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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白, 文革时为甘肃省永登县连城林场干部。文革前曾被劳改(罪名不详)。文革中被作为“伪军官”、“劳改释放犯”批斗。兰州8110部队某部三连副班长刘学保于1967年7月奉命到林场支左后,将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12月17日永登县革委会成立,林场职工前去参加庆祝大会,刘学保留在林场执行警戒任务,因沽名钓誉,诬蔑李世白要炸桥,将李残酷砸死后制造所谓“反革命炸桥案”,自己左臂被炸断。

事后刘被树立为“舍生护桥”的“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荣立一等功,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由《解放军报》通讯员、《解放军报》记者联合采写的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新华社当天播发,《人民日报》25日头版转载,各媒体大肆宣扬,到处掀起“向英雄刘学保学习”热潮。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发表由8110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通讯同样标题的连环画。

文革后经中共兰州市委和兰州军区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查明此案系刘学保伪造,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5年1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同时,中共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