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俊杰


方俊杰,男,30多岁,北京大兴县大辛庄东安村人。在1966年8月27日到9月1日,在北京大兴县,共有325名平民,因被指控为所谓“四类分子”、“四类分子家属”及“四类分子子女”,被毒打和杀害。在这些受难者中,年长者有八十岁的老人,年纪最小的是刚出生三十八天的婴儿。有22户被全家杀害。方俊杰为这些受难者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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