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友道


董友道,男,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教师。他和另一个戏剧文学系教师谢至和的一些谈话,被指为“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林副主席”,依照当时的所谓“公安六条”,这就是最大的“反革命罪”。1968年,学院当局把董友道和谢至和关j进学院的地下室里“隔离审查”,并且把他们两人分别关押,两头刑讯逼供。董友道在隔离室中自杀。据说他吃了大量铁制的图钉等而死亡。谢至和则被“专政机关”捉去,以“反革命罪”判刑十年。

当时有大字报“揭发”董友道和谢至和的“罪行”,其中有他们之间的如下两段对话:

对话一:

“你说文革是什么意思?”
“那不就是三点水对王光美戴珍珠项链不高兴嘛。”

注解:三点水指江青,毛泽东的妻子。1966年12月28日,“中央文革小组”负责人江青和陈伯达召集一些大专院校的红卫兵组织开座谈会。从他们的讲话中明显看出,他们正在安排红卫兵组织逐步推进对刘少奇和他的妻子王光美的“斗争”。江青在讲话中说,王光美1963年和刘少奇一起访问印度尼西亚,离开前,江青告诉了王光美不要戴项链,但是王光美出访的时候还是戴了项链。当时江青关于项链的这段话被写在大字报上到处传抄。1967年4月,清华大学“造反派”在清华大学校园开群众大会“斗争”王光美的时候,强迫她戴上了用乒乓球穿成的一串项链,和江青这段讲话直接有关。刘少奇和王光美1963年访问印度尼西亚的记录电影在文革中被作为“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反面典型放映。

应该说,董友道和谢至和的这段对话说的是事实,只是他们的口气不恭敬。 在文革时代,任何对江青以及文革的批评,也像批评毛泽东一样,属于“反革命罪行”。

江青关于项链的一段谈话,依照当时的记录,照抄如下:

中央文革小组江青伯达同志召集部分大专院校革命师生座谈会纪要

1966.12.28
……

有人提到刘少奇的检讨。

江青同志说:“他(刘少奇)的检讨是不成话的,在干部中没法通过,全国人民有个认识过程。我对小平同志认识了十几年,对刘少奇是一九六四年认识的。当时,我觉得我们党处在危险之中,那时我听了他一个报告,七个小时,完全是赫鲁晓夫式的报告,他反对主席的调查方法,主张王光美的蹲点。其实,王光美蹲点也是假的。”

江青同志又讲到王光美,说王光美不老实。王光美去印尼之前找过我,当时我在上海生病。她说她要带项链,做带花的衣服。我说:“你是个大国主席夫人,多做几件衣服倒可以,但你是共产党员,不能带项链。”因为这件事,她好几夜没睡好,事后答应了。说:“我接受你的意见,不带项链了。”结果这次一看电影,她又带了,她骗我。电影为什么不放到清华去演一下。刘志坚同志,八一制片厂有片子没有?到清华去放放,那是一株大毒草。你们要揪王光美回来,我支持。

……

对话二:

“世界上还有哪个领袖最爱拍照片?”
“阿道夫・希特勒。”

注解:文革时代,红卫兵命令到处都必须张贴毛泽东的像和语录。报纸也每天发表大量毛泽东的照片。一份6版的《人民日报》上会有十多张毛的头像和照片。希特勒也是个进行领袖崇拜的人,但是并没有作到毛泽东的程度。应该说,董友道和谢至和的这段对话说的也是事实。

董友道和谢至和的对话作为治罪材料在大字报上被公布以后,文革当局有了“规定”,把这样的对最高领导人有所批评的话,叫做“防扩散材料”,这个特别用语的意思是不许向群众公布,也不许在人前重复。在上海戏剧学院,公布董友道和谢至和的这两段对话,后来还受到运动领导人的批评,因为“扩散”了他们的言论。

这种“防扩散材料”,既要作为治人重罪的根据,有不准重复以杜绝“扩散”。在这种情况下,哪怕不管这种批评是不是“罪”,造成无中生有的冤案假案是非常可能的。

因为这种“防扩散”政策,在文革中,对大量被“斗争”的“现行反革命”们,当时人们根本就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反动言论”。在董友道和谢至和的案子上,我们总算还知道,他们是因为什么给定的“理由”,被监禁,被刑讯,被迫自杀,以及被判处十年的重刑:就是这样两段对话。为这样的对话,那个年代可以理直气壮地逼死一个人,并把另一个人判刑十年关进监狱。至于他们是否真的说了那些话,原话是否确实如此,也大可怀疑,因为当时个人没有录音机,不可能提供录音作为证据,全凭某些人的所谓“揭发”,而这种揭发很可能是为了邀功请赏而夸大甚至捏造的,另外,在董友道和谢至和因这些“反动言论”被施加重罚的时候,根本没有准许过他们作自我辩护。

上海戏剧学院在文革中的残酷和邪恶,在虚构的戏剧艺术中似乎都难以发现可以匹敌的。这是怎样的令人愤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