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马村劝停杀
作者:张连和
1966年8月5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南海大院贴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在报纸上发表以后,大兴县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入了新的高潮。“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这一“语录”成了最流行的口号,“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成为最革命的行动,“温良恭俭让”被一扫而光,代之而来的是打、砸、抢、杀,很多无辜的人在“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和“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的思想和行动中遭受毒打或杀戮。 这股腥风刮到大兴县以后,有人讹传“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要“反攻倒算”、“妄想变天”、“阴谋杀害贫下中农”等等。一时间,阴风四起,铺天盖地而来,行动快的“公社”和“大队”都把“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监管起来,随时拉出来批斗,进而杀害。从8月27日至9月1日,大兴县的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四类分子”及其家属325人。其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出生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在此事件中,尤以大辛庄公社最为严重,仅8月31日一天就杀了数十口,有一个水井都被填满了死尸,被称为“八三一”事件。若不是市委书记马力、市公安局长刘坚夫、市卫戍区张益三等领导同志先后亲自来大兴制止这一惨绝人寰的恶性事件,事态还会发展。最后对主要责任者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我当时在中共大兴县委农村工作部任干事,后被机关群众推选为“文革组长”。“八三一”事件的当天夜里,我被县委书记王根亢叫醒,说东方红公社(现为北臧村乡)马村大队正杀害“地、富、反、坏”及其家属,马上组织人前往宣传《十六条》,制止杀人。我闻风而动,叫醒文革成员、县委组织部干事张绍千、县委办公室王海泉、共青团曹雪芳以及县委监委张瑞昆、派出所长梁通、县武装部刘克一等10多人陪同王书记驱车前往。从8月31日夜至9月3日上午,我们五进五出马村,除已被杀死的34人外,冒着生命危险,夺回108个男女老幼的生命。 9月1日凌晨1点左右,我们来到新立村与马村交界处就被马村的民兵阻住了。他们各个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锨、刀子,对我们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的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我们的位置在村子的东侧。我们对拦截者说单位、亮身份、谈目的,一直企求到金鸡报晓也没让进村。这时,北京卫戍区的张益三同志驱车而来,又进一步和阻拦进村者晓以利害,他们仍坚定不移任你说破觜舌,只能听到四个字:“不准进村!”眼看午饭早过,我们的肚子咕咕乱叫,张益三同志只好把我们带到当地驻军营盘内,吃了一顿烙饼、鸡蛋汤。第二道防线是在村外250米处,张益三同志回县委,我们硬往村里“冲”,但没有冲进去,反而被逼退100多米,这时的太阳已经站在西山尖上了。王书记不死心,也不惧怕,对我们说:“咱们不能打退堂鼓,说什么也要把他们拦住!”“不怕,拦住他们,不能让他们继续杀下去!”这是我们随从人员的吼声。于是又发起了第三次进攻,硬是在他们举着棍棒的中间“冲”到村东口第一道防线处。他们仍不让进村,后在王书记“你们不让我们进村,就先杀了我这个县委书记吧!”的厉声硬语中,才经过请示放我们进了村。但他们规定,我们进村不能东瞧西看,不能串街入户,必须排队进入杀人现场。王书记答应了,我们排队前往,全村被白色恐怖笼罩着,鸡犬无声。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厢房3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着喝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到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即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有推出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锨,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内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 在我们站在刑场旁边儿观看他们施威的时候,王书记单独在北屋内与当时的村党支部书记李恩元以及治保主任、民兵连长等人谈判,要求他们马上停止杀人活动。后来,王书记要把我和刘克一叫进屋内,进一步宣传《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要文斗,不要武斗”,“随便杀人犯法”等进行说服教育。李恩元他们说,我们已经杀红了眼,骑虎难下,停杀是不可能的!他们每人一把杀猪刀子,磨得贼亮,说到激烈处,李恩元猛把刀子拍在桌子上,发出“啪”的一声:“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在李恩元往桌子上拍刀子的时候,刘克一一个箭步窜到王书记身边护住,如果发生火并,实在不知道谁死谁活。我虽然也站起来了,但心里也在剧烈地扑腾,生怕刚到而立之年就命赴黄泉。这个工作一直持续到深夜零点,李恩元他们才答应“暂时”不杀了。我们的肚子饿了,王书记决定会县委用餐(村内不管饭),抓时间睡觉,天亮返回。临走的时候,王书记再三强调“不准再杀一个人”,李恩元作了保证。 回到县委,我们那里睡得着觉?惟恐李恩元等人口是心非,趁我们不在继续杀戮。 9月2日,我们草草吃了早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四入马村。还好,他们真没敢再杀一人,而是反复要求,杀绝,不留后患。我们坚决不同意,王书记的态度也强硬起来。中午,我们又到驻军那里求了顿饭吃,舌战到深夜,见他们不敢再坚持杀下去才返回县机关。 第五次去马村是9月3日上午,不知是我们的宣传和说服教育起了作用,还是他们的良心发现,认识到了这样蛮干的错误,真的再一个没杀。我们趁热打铁,让他们把所有监禁起来的人释放回家,他们也答应了。原来,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是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入,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那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一场极小范围的无辜之人被杀事件被制止了。这在大兴县来说,虽然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问题,但毕竟是挽救了一百多口人的性命,功不可没。假如我们这些人劝阻无效,也与那些所谓的坏人结伴西行,谁还能记住我们的名字呢?好在我留下了几首诗,权当亲劝停杀的佐证: 一 七绝. 惊闻大辛庄、马村杀戮地富老少
晴天霹雳震国都, 二 七绝. 目睹杀人惨状
净地招添鲜血污, 三 七绝. 马村杀人者小像
声如雷霆问答无, 四 渔家傲. 反对杀害无辜
万木惊呆天地暗,
五入村中驳誓干, 五 七绝. 马村停杀无辜
五进马村劝停杀, 摘自“远方出版社”:《那个年代中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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