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守忠




















朱守忠,原名朱守中,江蘇金山(今屬上海)人,男,50歲(1920年出生),1970年因“現行反革命罪”被槍決。

朱守忠于1943年畢業于複旦大學政治經濟系。畢業后,他進入上海市複興中學教書。1949年8月任複興中學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教工支部書記。1950年2月參加中國共產黨。先后任上海市教育局視導員、市初級教育師資訓練班副主任、上海市第一速成師范學校(原址上海四川北路1884號)副校長。

1957年“反右派運動”中,朱守忠向黨組織反映自己思想中的疑慮,被斥為“政治上動搖退卻”。因此,他在1958年被開除中共黨籍,並且被撤去副校長職務。接著,他被調往寧夏回族自治區,任中衛中學數學教師。

在中衛中學教書期間,朱守忠教學認真,成績突出。他在同時就自己所受的處分提出申訴。

1965年,朱守忠申訴未成,又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被定為“地主分子”和“壞分子”,下放鹽池農村勞動。

“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始后,1968年,朱守忠被押往寧夏賀蘭縣勞改農場勞改。

朱守忠在“文革”中認為︰“劉少奇是政治家和優秀的共產黨員”,“林彪和江青有野心”,“林彪作為接班人寫進中共‘九大’黨章,不符合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原則”,“教育革命不能光念‘毛主席語錄’,大中學校的基礎課、專業課不可缺少”,等等。由于這樣一些看法和言論。1969年11月,朱守忠以“現行反革命分子罪”被判處死刑,1970年2月11日在寧夏被槍決。時年5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