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


唐玉,男,湖南道縣久佳公社農民,因是“右派”,在1967年8月17日,被當地民眾私刑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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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散會,周仁便指使久佳公社的公安特派員蔣白舉,帶領久佳與會人員(約三四十人)沖到唐玉的家。當時,唐玉已經在前一天的批鬥會上,被蔣白舉等人用鋤頭敲斷了一條腿,正躺在床上呻吟。蔣白舉把他從床上一把揪起,拉倒外面的禾坪上,眾人撲上去,一陣亂棒將其打死,然后丟在禾坪邊的水塘裡。唐玉者,何許人也?如何這般惹人惱恨?他,家庭出身中農,原先是小學教師,五七年被打成右派,遣送回鄉務農;為人生性耿直。蔣白舉在該大隊蹲點時,“蹲到了女人肚子上去了”。別人敢怒不敢言,唯獨唐玉不識進退,仗著會寫兩個字,幫著寫了一張狀子把蔣部長告了。害得蔣白舉受了批評,仕途也受了影響。這號人留得么?至于唐玉想當區長雲雲,“人民黨”尚不存在,他想當區長的“狼子野心”又焉附呢?何況,即便一個人有當區長的想法,難道就犯了死罪么﹗

這次會議結束后,久佳、新塘兩個公社的5個大隊迅速行動,行使起“貧下中農最高法院”的權力來,4天內殺了13人。

(錄自《公元一九六七年夏末秋初湖南道縣農村大屠殺紀實》,作者章成,載于香港《開放》2001年第7,8,9,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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