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友道


董友道,男,上海戲劇學院戲劇文學系教師。他和另一個戲劇文學系教師謝至和的一些談話,被指為“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林副主席”,依照當時的所謂“公安六條”,這就是最大的“反革命罪”。1968年,學院當局把董友道和謝至和關j進學院的地下室裡“隔離審查”,並且把他們兩人分別關押,兩頭刑訊逼供。董友道在隔離室中自殺。據說他吃了大量鐵製的圖釘等而死亡。謝至和則被“專政機關”捉去,以“反革命罪”判刑十年。

當時有大字報“揭發”董友道和謝至和的“罪行”,其中有他們之間的如下兩段對話︰

對話一︰

“你說文革是什么意思?”
“那不就是三點水對王光美戴珍珠項鏈不高興嘛。”

注解︰三點水指江青,毛澤東的妻子。1966年12月28日,“中央文革小組”負責人江青和陳伯達召集一些大專院校的紅衛兵組織開座談會。從他們的講話中明顯看出,他們正在安排紅衛兵組織逐步推進對劉少奇和他的妻子王光美的“斗爭”。江青在講話中說,王光美1963年和劉少奇一起訪問印度尼西亞,離開前,江青告訴了王光美不要戴項鏈,但是王光美出訪的時候還是戴了項鏈。當時江青關于項鏈的這段話被寫在大字報上到處傳抄。1967年4月,清華大學“造反派”在清華大學校園開群眾大會“斗爭”王光美的時候,強迫她戴上了用乒乓球穿成的一串項鏈,和江青這段講話直接有關。劉少奇和王光美1963年訪問印度尼西亞的記錄電影在文革中被作為“資本主義”和“修正主義”的反面典型放映。

應該說,董友道和謝至和的這段對話說的是事實,只是他們的口氣不恭敬。 在文革時代,任何對江青以及文革的批評,也像批評毛澤東一樣,屬于“反革命罪行”。

江青關于項鏈的一段談話,依照當時的記錄,照抄如下︰

中央文革小組江青伯達同志召集部分大專院校革命師生座談會紀要

1966.12.28
……

有人提到劉少奇的檢討。

江青同志說︰“他(劉少奇)的檢討是不成話的,在干部中沒法通過,全國人民有個認識過程。我對小平同志認識了十幾年,對劉少奇是一九六四年認識的。當時,我覺得我們黨處在危險之中,那時我聽了他一個報告,七個小時,完全是赫魯曉夫式的報告,他反對主席的調查方法,主張王光美的蹲點。其實,王光美蹲點也是假的。”

江青同志又講到王光美,說王光美不老實。王光美去印尼之前找過我,當時我在上海生病。她說她要帶項鏈,做帶花的衣服。我說︰“你是個大國主席夫人,多做幾件衣服倒可以,但你是共產黨員,不能帶項鏈。”因為這件事,她好幾夜沒睡好,事后答應了。說︰“我接受你的意見,不帶項鏈了。”結果這次一看電影,她又帶了,她騙我。電影為什么不放到清華去演一下。劉志堅同志,八一製片廠有片子沒有?到清華去放放,那是一株大毒草。你們要揪王光美回來,我支持。

……

對話二︰

“世界上還有哪個領袖最愛拍照片?”
“阿道夫•希特勒。”

注解︰文革時代,紅衛兵命令到處都必須張貼毛澤東的像和語錄。報紙也每天發表大量毛澤東的照片。一份6版的《人民日報》上會有十多張毛的頭像和照片。希特勒也是個進行領袖崇拜的人,但是並沒有作到毛澤東的程度。應該說,董友道和謝至和的這段對話說的也是事實。

董友道和謝至和的對話作為治罪材料在大字報上被公布以后,文革當局有了“規定”,把這樣的對最高領導人有所批評的話,叫做“防擴散材料”,這個特別用語的意思是不許向群眾公布,也不許在人前重複。在上海戲劇學院,公布董友道和謝至和的這兩段對話,后來還受到運動領導人的批評,因為“擴散”了他們的言論。

這種“防擴散材料”,既要作為治人重罪的根據,有不準重複以杜絕“擴散”。在這種情況下,哪怕不管這種批評是不是“罪”,造成無中生有的冤案假案是非常可能的。

因為這種“防擴散”政策,在文革中,對大量被“斗爭”的“現行反革命”們,當時人們根本就不知道他們說了什么“反動言論”。在董友道和謝至和的案子上,我們總算還知道,他們是因為什么給定的“理由”,被監禁,被刑訊,被迫自殺,以及被判處十年的重刑︰就是這樣兩段對話。為這樣的對話,那個年代可以理直氣壯地逼死一個人,並把另一個人判刑十年關進監獄。至于他們是否真的說了那些話,原話是否確實如此,也大可懷疑,因為當時個人沒有錄音機,不可能提供錄音作為証據,全憑某些人的所謂“揭發”,而這種揭發很可能是為了邀功請賞而夸大甚至捏造的,另外,在董友道和謝至和因這些“反動言論”被施加重罰的時候,根本沒有準許過他們作自我辯護。

上海戲劇學院在文革中的殘酷和邪惡,在虛構的戲劇藝術中似乎都難以發現可以匹敵的。這是怎樣的令人憤慨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