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耀庭
陳耀庭 ,男,江蘇吳江人,江西贛南醫學專科學校教員。文革中他與妻子謝聚璋一起堅決反對文革,從1966年10月至1967年12月夫妻倆先后寫了《敢想敢說(一)、(二)》、《告全國人民書》、《再告全國人民書》、《告全軍同志書》、《陷害一大片,提高一小撮--駁〈紅旗〉雜志第五期的兩篇文章》、《黔驢技窮--駁〈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辱罵不是戰鬥--駁〈修養的要害是背叛無產階級專政〉》及一評、二評、三評“文化大革命”等13篇文章,致毛澤東、中共中央、周恩來總理、劉少奇主席、陳毅副總理、北京衛戍區司令部黨委、《人民日報》編輯部的信14封,共十多萬字,對文革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了全面批判。 1967年7月,他們寄出的部分文章和信件被列為全國特大的“六七七反革命案件”,12月31日,陳耀庭被捕。1968年2月11日,謝聚璋被捕。在獄中受到殘酷折磨。1970年3月16日陳耀庭被判處死刑,四天后執行。謝聚璋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江西波陽縣波湖勞改農場1971年7月11日被迫害致死)。1980年獲得“平反昭雪”,追認為“革命烈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