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氏350_9442(湖南省零陵地區的無名受難者)


無名氏350_9395共9045人。

根據湖南省兩位記者披露的有關部門的調查材料証實,湖南道縣,從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歷時66天 ,涉及10個區,36個公社,468個大隊,1590個生產隊,2778戶,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殺4193人,被迫自殺326人。

受道縣殺人事件影響,全地區其余10個縣市,也出現濫殺現象︰

在“文革”期間,道縣所在地零陵地區非正常死亡9093人(包括已調查到姓名的48人--本網站注),其中被殺7696人,被迫自殺1397人,另外,致殘致傷2146人。

依當時流行的階級標準劃分,在死亡人員中,四類份子3576人,占39•33%;四類份子子女4057人,占44•63人;貧下中農(大多數有不同程度的歷史問題)1099人,占11•54%;其他成份者411人,占24•20%。其中未成年人826人;被殺者中,最大年齡為78歲,最小的僅10天。

經查,與殺人事件有直接牽連者達一萬四千余人。

殺人手段有10種︰

(1)槍殺,含步槍、獵槍、鳥杆、三眼炮等;

(2)刀殺,含馬刀、大刀、柴刀、鐮刀、菜刀等;

(3)沉水,含沉塘、沉河(又稱“放排”)

(4)炸死,又稱“坐土飛機”;

(5)投岩洞,一般輔以刀殺;

(6)活埋,基本上埋在廢窖裡,又稱“下窖”;

(7)棍棒打,含鋤頭、月耙、扁擔等;

(8)繩勒,含勒死、吊死。

(9)火燒,含熏死;

(10)摔死,主要應用于未成年孩子。

以上錄自《瘋狂歲月--“文革”酷刑實錄》一書,18-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