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文選
並非一個人的遭遇
作者︰王友琴
顧文選,男,1934年生,1954年考入北京大學西語系英語專業,1957年被劃成“右派份子”,並被判處五年徒刑。刑滿后在勞改農場“留場就業”。在1970年“一打三反運動”中被當作“反革命”處死。顧文選活了36歲。 顧文選在1970年3月5日被殺害。 顧文選被害時,正值所謂“一打三反運動”的高潮。文革中,對被判處死刑的“反革命犯”,都“立即執行”。“立即執行”的最主要的意思是,不準上訴。實際上,在中國古代皇帝時代,判處死刑,都允許申訴並要經過上級司法機關的批準。文革的死刑判處方法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即使中國當局允許閱讀文革時代的文獻記錄(實際上是不準閱讀),我們也不可能看到顧文選的上訴書,不能看到顧文選對自己的案件的說法和對自己的生命的辯護。 顧文選也沒有能留下遺言。在文革時代,監獄當局不會讓一個被判死刑的人寫下遺書並予以保留。也不允許被判死刑的人在公眾前講話。文革后被揭露出來的是,被判了死刑的遼寧省女干部張志新,在1975年4月4日被押往“公審大會”會場的時候,先被切斷了喉管。這樣的措施,目的非常明顯,就是絕對不準他們發表他們的聲音。說都不允許,寫則更不允許。 顧文選在大學生時代就被劃成“右派份子”並且被判刑,他沒有結婚,也就不可能找到他的妻子兒女以了解他的死亡經過和他的生平往事。在筆者書寫“文革受難者列傳”諸篇的時候,一般來說,對受難者,都曾經采訪過和死者曾經相識的人,如死者的同事和朋友,可能的時候,都盡量訪問過受難者的家屬。家屬對受難者的死亡年代和死亡情況一般記得最為清楚,他們之中除了極少數人之外,也都愿意為歷史寫作提供資料。然而,非常遺憾,對顧文選,從來未能得到任何機會這樣作。 關于顧文選,筆者只是從力所能及的文字資料裡,搜尋到了一些有關于他的零星記載。這些文字記載非常簡略,有些最初就根本不是為他而寫的,只是從有關別人的文字記錄中找到的。這些零星的材料,簡直就象從考古者從地下挖掘出來的一些殘破的竹簡。通過這些竹簡似的材料研究顧文選,簡直就象在研究古代的一個人物。實際上,在文革文獻資料不公開的情況下,研究文革人物有時就變得像研究年代久遠的歷史人物。對于收集到的為數甚少的文字記載中的人和事,筆者都作了盡可能作了進一步的材料搜尋,加以盡可能清楚的說明和解釋。這樣作“案例研究”的方法,也像是在作古代人物或者事件的研究。但是由于材料封鎖,不得已而用于研究其實還只是40年遠的歷史。 筆者發現的關于顧文選的這些文字記載,僅僅體現他的一生的幾個片斷。但是,這些片斷正是他生命中的一些關鍵片斷。因此,通過這些這些片斷,能拼裝出他的經歷的一個大輪廓,使我們能以一種特別的方式與角度來了解一個人的命運。 盡管關于顧文選的生平,只能了解到他的生命輪廓的粗線條,這些線條和從1950年代到1970年代的一系列歷史事變緊緊糾結在一起。在顧文選這一案例上,可以明顯地看出,是最高權力當局發動的幾次所謂“政治運動”決定了他的個人命運。這種個人遭遇和“革命”歷史的緊密關系,使得覺察和認識到這種關系的人不能不感到震動與悲憤。 以下是筆者找到的關于顧文選的文字記載。這些片斷,在時間上是反向排列的,這是一個逆時間的回溯。 片斷I︰ 這是一份“通知”。首頁上半部分印了兩段“最高指示”--當時把毛澤東的指示稱為“最高指示”。這兩段“最高指示”都是關于“鎮壓反革命”和“鞏固革命專政“的。凡是公文,甚至個人的通信,都以毛澤東的語錄開始,是文革時期的特別的行文體例,在文革中盛行了至少五年。 首頁的下半部分,是通知的全文︰ 為了加強對一小撮反革命勢力的專政,狠狠打擊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進一步搞好首都革命秩序,最近再公審宣判一批現行反革命份子。現將顧文選等五十五名罪犯的材料發給各單位,請各級革命委員會,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組織革命群眾認真討論,提出處理意見,速告市公法軍管會。 此材料只供內部討論,不準張貼。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 在這份通知中,顧文選的名字列于五十五人之首。他的“罪行”也被編號列為五十五人中的第一號。 關于顧文選的“反革命罪行”,材料裡是這么寫的︰ 現行反革命叛國犯顧文選,男,三十六歲,浙江省人,系反革命份子,北京市清河農場勞改就業人員,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 現行反革命犯周鴻東,男,三十七歲,遼寧省人,資本家出身,系反革命份子,北京市清河勞改就業人員,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 顧、周二犯頑固堅持反動立場,經常散布反動言論,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製度;刑滿就業后多次策劃叛國投敵,于一九六六年七月十九日,偷越國境,叛國投敵,並出賣了我國重要情報,后被引渡回國。 關于這一段文字記載的注釋與說明︰ 1, 關于顧文選的判決和死亡日期 筆者沒有能找到顧文選的死刑判決書。這份材料發放二十天以后,顧文選被判處死刑。他是1970年3月5日被處死的。因為時間如此靠近,所以他的判決書裡,不可能與這份材料有不同的內容,這份材料的內容應該就是判決書的內容。雖然沒有找到他的死刑判決書,卻能知道他被處死的日子,是因為他和遇羅克一起被處決,遇羅克的家人記得這個日子。 至于遇羅克是什么時候被判處死刑的,現在不得而知。遇羅克被平反后,他的家人收到了遇羅克的平反書,那上面未寫他是1970年3月被判處死刑的。遇羅克的平反書上說︰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再審判決書 在這份“再審判決書”上,說遇羅克是1968年1月被判處死刑,其實,他是在1968年1月5日被逮捕的。他的家人記得這個日子。法院弄錯了。可能是因為他們的工作疏忽,弄錯了判決的日子。也可能是確實在抓他的當月就判了死刑,但是沒有“立即執行”。當然也可能是在1979年他們找不到當時的判決書,就把他被捕的日子當作了被處死的日子寫在紙上。 遇羅克有一個非常支持他的家庭,他的家人記得他在1979年3月5日被殺害。這樣我們才知道了顧文選被害的日子。 2, 顧文選被處死的時代背景︰“一打三反運動” 1970年判決了一大批人的死刑,是因為當時正在開展“一打三反運動”。這是一個縮略語,是指“打擊反革命活動,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這是一個“運動”。所謂文革,主要是由一系列的“運動”所組成的。 死刑本來是應該按照罪行依據法律來判決的,但是文革時是由文革領導人發動的“運動”來進行的。1970年1月31日,毛澤東批示“照辦”,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打擊反革命活動的指示》,編號為“中發〔1970〕4號”文件。 《指示》說︰“蘇修正在加緊勾結美帝,陰謀對我發動侵略戰爭;國內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機蠢動,遙相呼應,這是當前階級鬥爭中值得注意的新動向。這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妄圖仰賴帝、修、反的武力,複辟他們失去的天堂,加緊進行破壞活動。有的散布戰爭恐怖,造謠惑眾;有的盜竊國家機密,為敵效勞;有的趁機翻案,不服管製;有的秘密串聯,陰謀暴亂;有的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破壞社會主義經濟;有的破壞插隊、下放,這些人雖然是一小撮,但無惡不做,危害很大。”《指示》要求︰“一、要放手發動群眾。用戰備的觀點,觀察一切,檢查一切,落實一切。使群眾認清,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是一場激烈的階級鬥爭,是打擊帝、修、反‘別動隊’的鬥爭,是打擊蘇修侵略陰謀的鬥爭,實際上也是一項重要的戰備工作。”“二、要突出重點。打擊的重點是現行的反革命分子。”“三、要嚴格區分各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分清敵我,區別輕重。”“對于那些氣焰囂張、罪惡累累、民憤極大、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反革命分子,要堅決殺掉。對于那些罪惡雖屬嚴重,但民憤不大者,可分別判以死緩或無期徒刑;罪行較重,必須判刑者,可判以有期徒刑。對于那些罪行較輕者,可交群眾嚴加管製。”“四、要大張旗鼓地、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動員。殺、判之前要交給群眾討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殺、判之前要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宣判,立即執行。這樣才會人心大快,敵人震懾。但是,殺人不可過多,殺的應是極少數,關的亦不應多,管的是大多數。”“五、要統一掌握批準權限。按照中央規定殺人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準,報中央備案。”“六、要加強領導。必須首長負責,自己動手,具體指導,深入實施。” 這一《指示》,與2月5日中共中央發出的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的指示(中共中央發出的1970年5號和6號文件)相結合,統稱為“一打三反”。 在“一打三反運動”中,迫害人的形式與1968-1969年之間的“清理階級隊伍”有所不同。那一次主要是通過所謂“群眾專政”來作的,在各個工作單位都建立了“專案組”和“牛棚”,后者是指建立在各單位裡的牢房。“一打三反”則主要通過國家的“專政機關”來執行。“一打三反”前,就有一批人被逮捕與被殺害。比如,林昭在1968年5月在上海被槍決。(見“林昭”)筆者調查中的另一個案例是上海交響樂團的指揮陸洪恩。陸在文革前就患有精神分裂症,曾經住院治療。在這種情況下,他說的有些話,也就是說,一個精神病人說的話,也被當作“反革命言論”,而且,更進一步,用這些話就判了他死刑。陸洪恩在1968年4月28日被槍決。“一打三反”,是在被捕與槍決的人數方面,大大提高了規模。這是一個專題運動,“打”是主題中的主題。在全國范圍內,逮捕了一大批“反革命”,並且對其中的一部分人判處死刑。 就北京市來說,在1987年編輯的內部印出的《北京文革‘大事記’》中,摘錄了1970年10月,北京市革命委員會給“中央”的一份報告。報告的題目是《關于認真執行政策深入開展“一打”運動的情況報告》。其中說︰ “一打三反”運動以來,全市又查出叛徒、特務、反、壞份子4823名,其中6月以后查出的約占四分之三;清查出外地流竄來京的反、壞份子934名,其中6月以后查出的占三分之二。同時,破獲反革命和較大的刑事犯罪案件3138起,破獲一批通敵叛國、陰謀暴亂的大案要案,抓獲了一批陰險狡猾的反革命份子,現行反革命案件下滑,凶殺、搶劫、縱火等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的犯罪案件減少。” 讀這一報告,需要注意到,在“一打三反”中被“查出”的這4823名北京本地人和934名外地人,是在剛剛過去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揪”出了8萬多“階級敵人”的基礎上(見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在1968年11月的報告),又追加上的。 顧文選就是“一打三反”中被處決的一個“反革命”。 和顧文選一起列為“同案”的周鴻東,筆者未能發現任何關于他的經歷和背景的記載,也未能找到知道他的人。希望讀者中的知曉者能夠提供。 3,當時判處死刑的程序 當時判決死刑的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 在北京市,早在1967年2月,在“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建立以前,公安部和北京衛戍區司令部就發布布告︰奉國務院、中央軍委命令,由北京衛戍區司令部接管北京公安局,建立軍事管製委員會。牟立善任軍事管製委員會主任,劉傳新、王更印任副主任,並對市公安局所屬機構一律派出軍代表,實行軍事管製。 當時正是所謂“一月奪權”的時候,文革后還有人認為那時“群眾”真的可以“奪權”,其實最有實權的“專政機關”,連表面上的“群眾”奪權也沒有過。到1970年,“軍事管製委員會”已經一統管製“公檢法”三個部門。 司法系統有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個部門,是人類社會史上最重要的發展和進步之一。可是在文革時代,這三家不但都被“軍管“了,而且,從這個名稱也可以顯而易見地看出,三者已經合而為一。“公檢法”在這裡已經成了一個“單位“,而不是三個獨立的單位。 在民主社會,立法、行政、司法三者獨立,這是建立在權力的分工和互相製衡的原則上的。在文革前的中國,就整個國家而言,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不存在“獨立”的司法系統。但是,在司法系統中,在機構設置上,這“公檢法”三者還是三家,分別稱為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而不是一家。到了文革,三家公然合並成了一家,“公檢法”成了一個詞。這是毛澤東的文革思想貫徹的結果。在1968年,毛澤東發動所謂“造反派”奪權,然后他決定新的權力機構的名稱叫做“革命委員會“。他不但製定了名稱,還規定了這個新的權力結構的形式。 毛澤東說︰“革命委員會要實行一元化的領導,打破重疊的行政機構,精兵簡政,組織起一個革命化的聯系群眾的領導班子。” 在文革后,仍然有相當一些人還在肯定文革反對“官僚製度“的正面貢獻。其實,一方面,毛澤東從來沒有強調過一般意義上的“反對官僚主義”,更沒有在文革中致力于采取有關的措施讓人民少受官僚主義之苦,另外,他所說的“打破重疊的行政機”,聽起來好象有道理,實際上作了的,是取消了像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家分開並且獨立這樣的社會組織形式。這樣的結果,是取消了審判方面的法律程序,在製造對人的迫害方面大大提高了效率。這是一種多么可怕的提高效率啊。 文革前,法院張貼死刑布告或者一般徒刑的布告,布告上都寫明審判員或者法院院長的名字。這多少也是一種文革后才開始說的所謂政治“透明度”的體現,另外也多少體現了法院院長的責任。但是在宣判顧文選的時候,不但公檢法合並為一,而且“軍事管製委員會”是一個集體名詞,不署個人的姓名。這種大名詞,也在相當程度上使得被判刑者面對一個集團,無處可以對話申訴,又使判決他人死刑者更加高高在上,老百姓不知道他們是誰,他們也就更能殺人懲罰人,無所顧忌。 文革前,判處死刑,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但是在“一打三反”中,中共中央的文件明確說明︰“按照中央規定殺人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準,報中央備案。”這樣的做法在“一打三反”之前就實行了,在“一打三反”中更加體系化。法律的這一程序方面的改變,是一項很重大的改變。司法系統就在這種改變中被進一步“一元化”了,而且,就以這樣不正式的方式宣布出來。 上文寫到的在1967年被任命為北京市公安局軍事管製委員會副主任的劉傳新,后來稱為“軍管會”的第一號人物,執掌北京公安局工作,一直到毛澤東死去和“四人幫”被關押。劉原為南京軍區某部軍副政委,掌管北京的“公檢法”長達十年。直接受過他的迫害的人的數字,十分巨大。 據中共中央高級黨校教授譚宗級的文章《“五一六通知”評析》說︰“僅北京市的干部、群眾,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冤獄而死的即達九千八百零四人之多“。(見《十年后的評說》,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北京,1987年,頁21)筆者曾經詢問譚宗級教授這個數字的出處,也就是說,這個數字是哪裡來的。譚宗級教授說,這是從中央文件裡引用的,可靠的。他在中央黨校這樣的高層機構工作,能夠看到中共中央的各種文件,加之中共中央不會夸大這樣的可能損害共產黨形象的數字,所以應該說,這是一個只會少、不會多的數字。 死于冤獄的就有9,804人,這已經是一個巨大的數字,那么還有進過監獄不死的人,也會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劉傳新作惡之多,由此可見。另外,據說他不但大量抓捕北京人,而且把文革前的北京市公安局的干部也大批關押和送到農村勞動,有幾千人之多。 1976年毛澤東死去以及“四人幫”隨之被逮捕,中國的上層權力擁有者發生了大變化。在文革中被劉傳新關押迫害過的一批老干部重新回到權力位置上。1977 年1月27日,劉傳新被免去北京公安局長的職務。他被“隔離”在東交民巷他居住的院落裡受“審查”。1977年5月18日,他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第二天要開“聲討劉傳新大會”的通知。半夜裡,他在一棵樹上上吊自殺。 劉傳新自殺,當然首先是因為他的失勢,也很可能是由于懼怕他用于別人身上的殘酷做法,在那些人恢複權力之后會用到他自己身上。但是他懼怕的人中間,不會有顧文選這樣的人物。這不但是因為顧文選已經被殺死,也因為顧文選本來也只是一個沒有權力的普通人。劉傳新可以算是政治迫害機器中的一種典型人物。他是像前蘇聯的貝利亞一類的人物。貝利亞在斯大林時代主持秘密警察工作,權傾一時,在他指導下,無數人被流放或者槍殺。在斯大林死后,貝利亞自殺,被新的蘇聯共產黨領導人宣布為“反黨份子”。所不同的是,中國的劉傳新這一類的人物,還沒有得到清楚的記載與分析。 在“公檢法”合並而顯得“精兵簡政”的同時,實際上建立了新的機構,從中央到地方,有“三辦”和“六辦”兩個新的辦公機構被建立起來。“三辦”專門負責“一打三反”,“六辦”是專門負責“清查516”的,那是“一打三反”之后的一個“運動”。后來這兩個“辦”又被合稱為“三六辦”,存在了非常長的時間,可能直到毛澤東快死的時候還存在。在這方面,毛澤東根本不在乎“重疊”不“重疊”。他要的是“一元化”,即權力的高度集中。在這方面,他徹底打垮了人類歷史上人們探索試驗而建立起來的關于權力的平衡和製約的思想和方法。他的這種思想,至今未能得到清算。 同時,這個材料還告訴我們,當時作這樣的判決的過程,在“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的作用之外,有“革命群眾““討論“的部分。至今有人認為”大民主“是文革的主要特色。也許這種由“群眾”來討論,會被當作這種說法的重要根據吧。但是從這份材料本身,也可以看出這種“群眾討論“的功能是什么。首先應該注意到,顧文選的主要罪狀是”反動言論”,但是材料中沒有介紹他到底說了什么“反動言論”。關于這一點,當時還有一個特別的說法,把這種“反動言論”列作“防擴散材料”,一律不準複述。如果真的是要“群眾”來“討論”對顧文選的處理,那就應該告訴大家他到底說了什么“反動言論”。不告訴“革命群眾”顧文選到底說了什么,卻要群眾“討論”對他的處理,這根本不是真要群眾來參與定罪過程,而是恐嚇群眾,逼迫他們再也不敢講任何可能當局不準講的話,不敢說任何可能會被指控成“反動”的言論。為了免于受到顧文選那樣的懲罰,也沒有“群眾”敢對顧文選被重判提出異議。 如果貼近事實去看文革,很容易發現關于文革的說法如“大民主”多么遠離實際,僅僅是一廂情愿的理解。 在下面,我們還將對“群眾”在這個案件中的作用作進一步的分析。 4,文革中以什么“罪行”判決死刑? “公檢法軍事管製委員會”以“反革命罪行”判處顧文選死刑。“反革命罪”又到底是些什么內容呢? 從這個材料看,顧文選被列為55人中罪行最為嚴重的人,把他判為“現行反革命犯”,所根據的“罪行”是兩條。 一是他的“反動言論”。 材料要群眾討論對顧文選的“處理”,卻沒有給出他到底說了什么“發動言論”。只是籠統稱之為“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製度”。這個罪名當時普遍運用。“專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干脆將此簡稱為“惡攻罪”。經過文革,特別是經過“一打三反”,“惡攻”變成了一項正式而普遍運用的大罪罪名,就像“謀殺”“強奸”“搶劫”一樣,而且比這些更嚴重,犯了后幾項罪的人屬于“刑事犯”,犯了“惡攻”的人,在監獄中作為“反革命犯”以區別于“刑事犯”,受到更加嚴厲的看管,而且也更可能被加重判決。 “惡毒”是個形容詞,根本無法設定多“惡毒”算是“惡毒”的標準。一個玩笑,甚至一個口誤或者筆誤,都可能用“惡毒”來形容,緊接著就可能變成死罪。想到由于“惡攻罪”被判處死刑的人們,如顧文選,如陸洪恩(陸洪恩是上海交響樂團的指揮,在文革前就患有精神分裂症。請看關于他的條目)。 另外,必須注意到,從這份材料來看,絕不是顧文選曾經在公眾場合表達過他的不同意見。私人談話中說的話被“揭發”出來,就成為死刑的根據。 和顧文選一同列在55人中間的人,有一個名叫聞佳,是其中最年輕的,女性,當時是一個二十歲的姑娘。文革開始時,聞佳是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女子中學初三的學生。根據筆者的調查,聞佳后來被判18年徒刑。判她如此重刑,所根據的“罪行”是什么呢?事實上,在聞佳被捕前,在1968年底的寒冷的冬天,因為她的父母的“問題”,她無家可歸,只好在一個廢棄的廁所裡安身,並且準備在那裡絕食而死。她在廁所裡被“校衛隊”發現。被抓起來受審訊時,她在絕望中,直說出了反對文革和毛澤東的“反動言論”。在“防擴散”理論下,聞佳的“反動言論”從未被公布,除了審訊她的人,沒有人知道她到底說了什么,也無從知道法庭是以什么標準定的這樣的重罪。由于她說了從來沒有向公眾說出的“反動言論” ,一個20歲的年輕女性被判決18年的監禁和苦役。 在1966年夏天,聞佳16歲的時候,她被同班的紅衛兵當作“狗崽子”“鬥爭”。在“鬥爭會”上,她站在教室前面,有人動手打她,她的眼鏡被打落在地。她和她的母親被驅逐出門,他們的東西都被砸壞或者沒收。一個年輕的女性遭遇了如此多的摧殘,她當然應當有怨有怒。但是這些怨怒根本沒有發出,她就被投入了監獄。 毛澤東死了兩年半以后,由于鄧小平的新政策,1979年春天,釋放了一批聞佳這樣的“惡攻”“反革命犯”。因為她被判刑前是在校中學生,她是被學校的“革命委員會”的人“扭送”(這是當時對此類情況的專門用語)到“專政機關”去的,所以她曾經到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女子中學找學校當局,希望解決她的困難,學校當局告訴她,如果被判刑前是大學生,當時可能由原大學安排工作,但是她是中學生,所以他們無法為她“落實政策”。據那時和聞佳談話的干部說,她覺得聞佳的健康狀況很差,精神有些不正常。一個在文革時代的監獄裡度過了十多年的年輕女性,身心當然受到極大的損傷。聞佳得到這樣的答複,就離開了,以后也沒有再去那個中學。沒有發現有人知道聞佳離開后去了什么地方。希望有讀者能告訴她現在在哪裡。 把“反動言論”當成重罪甚至死罪,在“一打三反”之前就有,只是在“一打三反”中,變成了普遍應用的不容質疑的法律。被殺的所謂“反革命”,就這個55人的材料來看,他們的所謂“反革命行為”,主要就是“反動言論”,而且,是一些私人談話中發出的言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上冠冕堂皇地寫著中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甚至在文革中修改過的新憲法中,雖然去掉了“遷徙自由”,卻依然保留有“言論自由”。然而,在實際上,言論被當作判處死刑的根據。回顧歷史的時候,需要注意到這樣的矛盾,即一個時代的寫在紙上的憲法,和實際生活中的執行的法律,差別可能有多大。 顧文選的第二條罪狀是逃離中國,在材料上被稱為“叛國投敵”。共產黨總是宣傳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但是在1950,1960,1970年代,普通人民根本不被允許得到護照出國。如果他們想要離開中國,只有秘密離開。秘密離開中國是十分危險的事情。另外,竟然可以成為判處死刑的“理由”。在歷史上,從來沒有過這樣殘酷的執法。在德國有過“柏林牆”。在1989年柏林牆被推倒以前,試圖偷越“柏林牆”的人,有一百多人被哨兵打死,這是非常凶殘的事情,因此在柏林牆被推倒之后,指使這種射擊的人被起訴。另外,也有一些人,是在越牆的時候被抓住了,他們因此被判刑。筆者認識一位當時的東德大學生,曾經因試圖越牆而被判刑一年。也就是說,他們被判的徒刑,是離死刑相當遠的徒刑。由是,當我們回看往事的時候,我們不能說,這樣的重刑是別處也發生過的事情。 在這55人中,最普遍也被認為最嚴重的“反革命罪行”,就是這兩項。顧文選不幸兩項都具備,就成為55人中的第一名,最大的罪犯。 顧文選被判了死刑。這五十五人中的一部分人,像顧文選一樣,很快就被槍決了。另一部分人被判了長期刑期,從十年到二十年都有。他們被當作“反革命”被判死刑或者重刑。 到2001年為止,仍然有人認為文革是一個“大民主”。這樣的看法的根據,是當時普通人可以對各級領導干部“造反”。且不說當時的“鬥爭會”等形式是多么野蠻和違法的手段,也不說可以“造反”的內容僅僅是那些人“反對毛澤東思想”,這樣的看法無視顧文選、林昭、陸洪恩這樣的人的被殘酷殺害的事實,無視聞佳這樣的人被判重刑的事實,創造了一個文革神話。這是令人震動的事情。 在這份材料上的55人之中,根據了解,被判處死刑的除了顧文選,至少還有田樹雲、孫秀珍、朱章濤、王文滿、沈元。他們的主要“罪名”,也都是這兩項。他們被判死刑的材料,說明了文革時代判處死刑的標準。這些標準是文革時代的最大特征之一,也是作為罪惡的特征之一。 顧文選的這份“罪狀”,還強調顧文選曾經“因反革命罪被判過刑”,也就是屢犯重罰的意思。 顧文選怎么是判過刑的呢?他上一次進監獄的原因是什么呢?這要看下一片斷。 片斷 II︰顧文選從勞改農場逃亡 《陽謀》是一本關于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歷史的書。這本書的一個特點是包含了作者丁抒收集的大量事實。 丁抒曾經訪問了北京大學的“右派份子”黃繼忠老師。他從黃繼忠那裡了解到顧文選的情況,寫入書中︰ “鳴放”時,北京大學西方語言系講師黃繼忠曾主持召開控訴大會,由該系在肅反中無辜被鬥爭的學生顧文選等上台控訴。黃被打成“極右派”,送清河農場勞改。 顧文選成右派後,無處伸冤,天真地跑回杭州家裡找媽媽。結果被抓回北京,判處五年徒刑。刑滿釋放後,他留在清河勞改農場“就業”,永不能回到社會。有一天,他去看望也在清河農場勞改的原來北大的老師黃繼忠。對黃說︰“我恐怕以後不能常來看你了。” 此時顧文選已經絕望,決定出逃。他設法逃到了蘇聯。哪知蘇聯更不把他當人,克格勃將他像畜生似的裝進麻袋,弄到莫斯科審問,然後又送回遠東,引渡回國。一九七○年“一打三反”中,顧文選被槍決。 (《陽謀》,丁抒,香港九十年代雜志社出版,330頁,1995) 關于這一段文字記載的注釋與說明︰ 1 關于黃繼忠老師。 據丁抒的書,黃繼忠老師也在1957年被定為“右派份子”,並且被判刑。在后來能夠回憶顧文選的人中間,他可能是最后一個見到顧文選的人。他和顧文選在同一勞改農場,他和顧文選有過師生關系,而且他們也一起在北京大學被劃成“右派份子”,由于這些原因,所以顧文選決定逃亡的時候,來向他告別。但是黃繼忠老師當時並不知道這是告別。他后來聽到顧文選被判死刑的消息,才知道顧文選來看他的時候,實際上已經決定要逃亡。當時,顧文選是來向他作長別的告辭的。后來這告辭成為生死的告辭。 黃繼忠在1979年主持了給顧文選開的平反及紀念會。他畢業于燕京大學,在八十年代到了美國,曾任伯寧頓學院教授,有英文著述發表,后來退休。他伯寧頓學院的美國同事幫助筆者和黃老師聯系,但是發現他患重病住醫院,不能接受訪問。 2 “右派份子”的“處理” 對被劃成“右派份子”的人的分六類“處理”︰一類開除公職,勞動教養;二類撤銷職務,監督勞動;三類撤銷職務,留用察看;四類撤銷職務,另行分配;五類降薪降職;六類作“中右份子”處理,免于處分。(1957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在國家薪給人員和高等學校學生中的右派份子處理原則規定》,轉引自《大逆轉》,159頁,明鏡出版社,香港,1996。) 顧文選在被劃成“右派份子”后又被判刑,顯然是按照第一類,也就是最嚴重的一類處理的。 處理分成六等,對于控製被劃成“右派份子”的人,是有效的方法。右派份子本來就是因為他們的思想,而不是行為。也就是說,他們的“罪行”是不具體,不實在的。但是這種“處理”方法,提供了機會來收集他們的新的“罪行”。如果他們不服,就可以把他們為自己申辯的話和所謂“認罪態度”也當作新的“罪行”。這樣,其他人就必須接受定罪,以免再被加重處罰。 當時身據高位、在報紙上發表言論后來又在報紙上被點名批判的“大右派”,得到的懲罰,反而比顧文選這樣的大學生為輕。“第一號”右派份子章伯鈞,原來是林業部長。成“右派份子”后撤了職,但是仍然住在原來的大房子裡,直到在文革前夕去世。儲安平是《光明日報》總編輯,成為“右派份子”后,每月還有100元生活費。但是大學生“右派份子”如果被開除學籍,即使不像顧文選那樣被判刑也沒有被送去“勞教”,在城裡有個工作,每個月只有二十多塊錢工資,直到文革結束。對于這樣的特別的處罰方式,也是需要加以研究的。 和顧文選一樣被判刑的北京大學的“右派份子”,還有別人也被逮捕。據《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7)》說︰ 1957年7月27日,全校大會揭露和批判錢如平(數學系三年級學生)攻擊黨和社會主義的言行,並當場宣布將其送交公安機關法辦。(521頁) 中國人民大學的女學生林希翎,曾經在1957年5月23日和5月27日,也就是顧文選講話前兩天和后兩天,到北京大學演講。林希翎后來被劃成“右派份子”並且被判刑15年。據說當時的公安部長羅瑞卿,親自布置了對林希翎的逮捕。 對于大學生作這種殘酷的懲罰,配合了“切實糾正”所謂“溫情主義右傾情緒”(《中共中央通知》描述了這一點,1957年10月15日。)身據高位的文人郭沫若在《人民日報》(1957年7月7日)上寫詩說“右派猖狂蠢動時,溫情哪許一絲絲”。這樣的“詩”現在看起來根本就不是“詩”。但是,問題還不在于此。這種“詩”幫助合理化對“右派份子”的殘酷“處理”方式。郭沫若作為“五四”時期的著名詩人以及當時身據的高位,更擴大了這種想法的影響。而且,實際發生的事情比“詩”裡所寫的嚴重得多。不但是“一絲絲”“溫情”都沒有,而且用了非常恐怖的手段,那就是在學校發動同學老師“批判”“鬥爭”“右派份子”之后,又把他們中間的一些人關進監獄。 3 “右派份子” 在文革中 顧文選在文革前就服完了他的徒刑。丁抒書中說的“永不能回到社會”,意思之一是,服完徒刑之后,他不能回到社會上和別人一起工作,而是必須留在勞改農場。這種情況,當時的專門說法叫作“留場就業”。也就是說,雖然已經不是在押的“犯人”了,但是仍然留在原來的地方,不得離開,直到死亡為止。 文革開始的時候,“反右派”運動已經過去九年了。文革中,“揪出”了一大批新的“牛鬼蛇神”。這些新的“牛鬼蛇神”中,有一大批就是在1957年“反右派運動”中的領導者。由于1966年所有的大學的中共黨委的負責人都被“打倒”,所以,可以說,那些在大學裡主持把一大批教授和學生劃成“右派份子”的人,也都變成了“敵人”。他們遭到毒打和侮辱,有的被打死,有的在飽受折磨后自殺身死。但是,他們被“打倒”,絲毫不意味著9年前被他們“打倒”的人有翻案的可能。在當時的政策下,任何替自己辯護的行為都可能被叫做“翻案”,而“翻案”就被當作“反革命”行為。在文革中,不但“右派份子”是“運動”打擊的“牛鬼蛇神”的主要類別之一,連那些已經“摘了帽子”的“右派”,仍然被叫做“摘帽右派”,而一些沒有被劃成右派份子的人,則被叫做“漏網右派”,都遭到各種殘酷打擊。“地富反壞右”成為一個雖然長達五個字但是人人能流利使用的新漢語詞語。 在一篇題為“勞改紀實”的文章裡(《我親歷過的政治運動》,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66-141頁),作者夢波,1957年時是北京師范大學化學系四年級學生,被“戴上右派帽子”后,被送到清河農場勞改。他和顧文選的情況和遭遇類似。他的文章裡,描述了在1966年夏天,紅衛兵到勞改農場“造反”,毒打了在那裡被“勞改”的人。緊接著,勞改農場內部也組織了對那裡的“右派份子”的大規模的殘酷的毆打。那個夏天在北京有數千人被紅衛兵活活打死。勞改農場中的暴行和北京城裡的不但時間上同步,也一樣殘酷。 留在城裡的“右派份子”,也遭到殘酷的迫害。而且,在體力虐待的殘酷方面,遠遠超過了1957年。章乃器是前糧食部長,1957年被劃成“右派份子”。1966年8月24日被紅衛兵抓進北京王府井大街東側的“吉祥戲院”。那個戲院裡,當時每日有被打死的人的大量尸體運出。章乃器在那裡被打成重傷。他沒有被打死,但是被國務院行政機關從原來的大房子裡趕了出來。前《光明日報》總編輯儲安平被抄家和毆打后,到北京頤和園附近青龍橋投河自殺,因水淺未死。后來他失蹤。只可能是被打死或者自殺了。 至于那些本來就是普通人的“右派份子”如果幸運未入勞改農場,文革中至少都進了本單位的“勞改隊”和“牛棚”,也有相當一部分被加判了徒刑,進了正式監獄。 顧文選在文革開始后逃離勞改農場,就發生在這樣的背景上。 片斷III︰ 1957,顧文選被劃成“右派份子” 1998年,為紀念北京大學建校100周年,北京大學編輯出版了一些校史方面的書籍,其中篇幅最長也最為正式的,是兩卷本的《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7)》(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有一段關于顧文選的記載,照錄如下(見該書517頁)︰ (1957年)5月25日 下午,一些學生以西語系英三班和團支部的名義在辦公樓禮堂召開了一個“反三害”的控訴大會。該系學生顧文選和周鐸捏造了許多聳人聽聞的“事實”,控訴“黨的三害的罪過”。當晚,校黨委書記、副校長江隆基在東操場電影晚會后向全校同學講話,譴責了這個“控訴會”,並警告這些人,不要越出整風的范圍。 關于這一段文字記載的注釋與說明︰ “三害”是指“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之害”。1957年,毛澤東發動“整風”,要人們批評這“三害”。但是聽從這一指令提出批評者,如顧文選,很快就被說成是“控訴‘黨的三害的罪過’”,反而是對“三害”的批評成為一種罪過,批評者並且因此受到嚴厲懲罰。毛澤東后來很得意地將此稱為“陽謀”,也就是說,一種公然玩弄的詭計。在強權壓迫之下,沒有人能質疑這種“陽謀”本身的非法性。 1957年5月19日,北京大學的一些學生貼出大字報質問校團委關于出席共青團“三大”的代表是怎么產生的,然后學生開始貼大字報批評別的事情,並且成立了一些學生社團,其中之一叫做“百花學社”。這個階段非常短促。一個月之后,6月21日,《人民日報》就宣布北京大學的“百花學社”是“反動組織”。參加貼大字報的學生遭到全校大會的“批判”,組織也解散。 顧文選的講話出現在這一短促的階段中。由于北京大學的學生的活動總共延續了只有一個月,現在看來,除了這個講話,顧文選也不可能在那一時期還有什么更重大的活動。 但是,由于這個發言,顧文選被定為“右派份子”,並且為之付出了一生的代價。 據《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7)》1958年1月31日的記載,在1957年“反右派運動”和1958年初的“反右補課”中,北京大學把589個學生和110名教職員,一共699人,劃成了“右派份子”。699人,這是一個巨大的數字。而且,應該注意到,當時全校學生人數是8983人,教職員人數是1399人。北京大學被劃成“右派份子”的人,不但絕對數字大,而且比例高,超過了百分之五。(附記︰在同書的1982年的部分,890頁,說,北京大學反右派時劃了716個右派份子。716個和699個是兩個不同的數字。不清楚是1958年時數錯了,還是在后來又再次有“反右補課”。無論如何,這個不僅僅是數字,數字后面是活生生的人的命運,這些數字代表的人因此而吃盡苦頭,有的為此失去生命。) 北京大學劃出的“右派份子”超過了百分之五,不知道這是上級規定的“比例”,還是北京大學領導人自己的決定。 這段記載中說到的那天譴責和警告了學生的江隆基,是當時的北京大學中共黨委書記、副校長。后來,北京大學716人成為“右派份子”,應該是江隆基主持決定的。當時各個單位的“右派份子”,都是由各單位的中共黨委或者總支決定,然后報上一級黨委批準。這在1957年10月15日的“中共中央通知”裡寫得非常清楚。早在文革之前,這種“一元化”就已經如此嚴重,不是通過司法系統(那個司法系統也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之下的),而是共產黨的各級組織,有權直接地懲罰普通人民,也無須以法律為量刑準則。 1957年11月1日,中共北京市委通知調陸平到北京大學任黨委第一書記,江隆基由第一書記改任第二書記。1958年2月1日,新的第一書記陸平向全校師生員工作關于處理右派份子的報告。1959年1月江隆基被調離北京大學,調任蘭州大學校長和黨委書記。 1966年6月1日晚,由毛澤東命令廣播的北京大學聶元梓等寫的大字報攻擊陸平是“黑幫份子”。這張大字報的廣播開始了全國攻擊教育界人士的高潮,陸平也因此在全國變得人人都知道。文革中陸平遭到了長時期的殘酷的“鬥爭”。除了在“鬥爭會”被“鬥爭”之外,他被長期關押,還曾經被用繩子捆住雙手吊起來進行審訊、逼供。 江隆基在蘭州大學,也被中共甘肅省委定為文革的重點攻擊對象。1966年6月17日,江隆基被一些學生從從家中揪出,拖到操場。學生用桌子板凳層層相迭,強迫江隆基跪在上面,頭上套了一個十多斤重的鐵籠子。6月18日,中共甘肅省委定江隆基為“反黨反社會主義份子”。6月23日,在蘭州大學開大會“鬥爭”江隆基,罰跪,戴高帽子,游街,都用上了。6月25日,甘肅省委召開萬人大會,宣布“撤銷江隆基的黨內外一切職務”。當天,江隆基自殺。 江隆基,1905年生,陝西人,1924年考入北京大學,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50年代初開始擔任北京大學中共黨委書記和副校長。沒有材料顯示他反對共產黨中央或者反對毛澤東。事實上,他代表共產黨統治大學十多年。因為毛澤東要改變大學,就“打倒”當時所有的大學領導人。江隆基的被“打倒”,是文革中各大學共產黨黨委負責人的共同命運。他在死前遭到那么殘暴的對待,則是當年他參與反對“溫情主義”的結果。他的死,是共產黨人被共產黨吞噬的典型例子之一。 上引《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7)》說“學生顧文選和周鐸捏造了許多聳人聽聞的‘事實’”。這顯然是當年江隆基和北京大學當局的說法。由于未能找到有關記錄,所以我們不清楚顧文選講話的具體內容。但是,雖然江隆基和北京大學當局說顧文選說的不是真的,他們顯然都沒有調查過顧文選所說是否真實,因為顧文選是從杭州考到北京大學的,他說的他經歷的“肅反”中的事情,發生在杭州,他下午在會上說話,當晚江隆基就在會上提出譴責和警告。當江隆基這樣說的時候,其實當然根本不可能對顧文選所說的事情作過任何調查。也許正因為知道在“運動”中是不講道理的,所以,文革中江隆基遭受折磨和侮辱的時候,他很快就自殺了,他不抱希望,不會指望上級會調查清楚他的“問題”。 引人發問的是,當江隆基在1957年在北京大學把顧文選等589個學生劃成“右派份子”的時候,他是否意識到,這樣把一群年輕人從社會的肌體上無情地撕扯下去的做法,有一天也可能應用到他自己身上?希望他當時只是由于智力不夠而沒有意識到也不能預測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不是他明確把對他人的無情攻擊作為他的人生戰鬥理想和目標;也不希望他在文革中自殺時,僅僅把自己當作了這場殘酷“革命”的失敗者或者失意者而絕望,而不曾否定這種殘酷的爭鬥本身。 不能把江隆基在文革中的遭遇看作他在早年的行為的“報應”,因為比江隆基在迫害人方面起更大作用的負責干部,並沒有遭到類似懲罰。但是,在江隆基的死和顧文選的死之間,仍然有邏輯上的聯系。是從1957年的迫害出發,才走到文革的更大的迫害的。是在1957年把“一絲絲”的“溫情”都痛加批判之后,暴力迫害才能愈演愈烈。在1957年的大學,就為文革準備好了迫害的思想和進行迫害的人。 這是與顧文選的悲劇相關聯的另一個悲劇。革命的車輪用人血來潤滑。一度在車上指揮革命的人,也會被拋下車去碾死。 片斷 IV 顧文選“控訴”了什么? 1957年7月4日的《人民日報》第二版,頭條文章題為“章伯鈞召集的一次緊急會議”,作者署名是“閔剛侯”。這篇文章裡提到的事情,雖然沒有寫名字,卻和顧文選有關。 這篇文章是在“揭發”6月6日章伯均和北京六位教授的談話。其中有一段︰ 在章伯鈞說了現在學校的情況十分嚴重,請大家來研究並考慮在運動中應該怎樣工作后。費孝通首先說現在大學的學生都動起來了。情緒激烈,從這運動揭露出來多次問題看,情況是十分嚴重的。聽說北大有二個學生控訴在肅反中被錯鬥,有人聽了流淚,這種事情在我們知識份子看來是不能容忍的。想不到解放以后,還有這些事,簡直是太黑暗了。今天在我內心中產生了一種新的感情。我對學生所揭發的這些事實是同情的,學生搞起來,事情很容易擴大,現在學生到處找領頭的,如果老師加上去,事情可以鬧大。當然要收也容易,三百萬軍隊就可以收,但是人心是去了,黨在群眾中的威信也去了。他說,今天的問題是製度造成的,非黨人士有職無權,黨團員掌握大權,作威作福,我看不是個人的作風問題,而是製度造成的。 這篇文章裡提到的北大二學生,當是上文引用的《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7)》裡面寫到的顧文選與周鐸。 在當時的情況下,這篇文章的作者很可能是強化了費孝通的批評口氣以作為費孝通的“罪行”的。在同一天的《人民日報》上的文章中,有非常明顯的不符合事實的報道。我們難以判斷是否費孝通在其講話裡真的用了“黑暗”這樣的詞。從后來的事實看,不但是“黑暗”,而且是“血腥”,不但蒙蔽了人們的眼睛,而且剝奪了人們的生命。但是在當時,夸大人們的對共產黨和政府的批評的激烈程度,然后以此為理由給人定罪,是普遍的事情。特別是因為不允許自我辯護,所以各種夸大性的“揭發”相當容易發生。不過,我們可以判斷他在講話中,大概是確實提到過顧文選的。我們也從中知道顧文選所說,是關于1955年的“肅反”運動中被“鬥”的事情。 費孝通和顧文選一樣,都被劃成“右派份子”。對于“右派份子”的處罰,當時是對原來地位高名氣大的人,比地位低名氣小的人為輕。費孝通是從有名的大教授有名的“大右派”的。對這些教授的處分一般是降薪降級,還留在學校裡。我們不知道費孝通被降了幾級。只知道北京大學歷史系的向達教授,原來是一級教授,被劃成“右派份子”后,降了一級,成為二級教授。而大批成為右派份子的大學生,他們常常被輕蔑地稱為“小右派”,因為他們的一次發言或者一張大字報,卻被送到勞改農場,精神上物質上都被踩到最底層。這是一種看起來自相矛盾的處罰方式,可是站在權力當局的角度來看,有利于控製情況和警告大量的普通人。 據中共中央轉發中共北京市委《關于反右派鬥爭情況的報告》,到1957年8月7日止,全市已經發現高校教授右派份子192人,占教授總數1390人的13。8%。(轉引自《大逆轉》,365頁)北京的高校,教授被劃成“右派份子”的比例是13。8%。對這些教授們,當時大多數被降職降薪。由于在1956年以后,大學教師的工資就很少提升,所以到文革的時候,相對來說,他們的收入,仍然不算低的。這甚至成為他們在文革中成為打擊目標的理由,因為他們仍然屬于高薪階層。 費孝通,1910年生,1933年考入清華研究院,1938年在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獲得博士學位,1940年代任教于西南聯大,1957年時是中央民族學院教授。1957年,費孝通因為發表“知識分子的早春氣候”文章,是當時報紙上受攻擊最多的“右派份子”之一。他成為“右派份子”后,仍然在中央民族學院。在文革中,費孝通也被“鬥爭”,進過校園“勞改隊”,住過“牛棚”。文革后,“右派份子”被“改正”之后,他擔任很高的職務,也常常在報刊雜志上發表各種文章。但是始終未見他寫到他所經歷的“反右派運動”,當然也沒有再提到他當年講話中說到的顧文選后來的遭遇。1957年,為顧文選在“肅反”中被“錯鬥”,他為此感到震動,說了上面引用的一些頗動感情的話,也在道義方面表示同情。文革中,顧文選被槍斃,可是,文革后,費孝通可能公開發表意見的時候,他卻不再為顧文選的遭遇說任何話了。雖然言論環境變了,但是費孝通也變了。即使壓力撤去,被扭曲的心態不能像彈簧那樣恢複原狀。 顧文選已經被槍殺,再也沒有可能來說出他后來的更悲慘的遭遇。活著的人如費孝通,有親身經歷,對當時的事件發展,從“右派份子”的角度有清楚的了解,同時又有寫作的能力,是應該寫出他的見証的。他沒有寫,可能有各種原因。但是他是應該寫的。 片斷V︰ 顧文選在“肅反運動”中 據北京大學的一名和顧文選在同一時期被劃成“右派份子”的學生陳奉孝說︰ “顧原來在杭州公安局工作,五五年由反”胡風反革命集團“開始,在全國范圍內搞了一次大規模的肅反運動,那時顧在公安局裡親眼看到了大量無辜的人受牽連而遭受迫害,他看不慣,替人說話,結果也被打成反革命,並受到嚴刑拷打。五六年共產黨也覺察到了肅反有點擴大化了,因此提出了一個口號,叫做“有反必肅,有錯必糾”,顧被放出來了,以社會青年的身份考入了北大西語系。他在控訴會上以個人的遭遇,對“三害”進行了控訴、與會的同學,聽了以后都哭了。后來他的這次發言,百花學社為他出了專文,取名就叫《一個人的遭遇》。(陳奉孝,“我所知道的北大整風反右運動”,印入《沒有情節的故事》,497-498頁,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北京,2001。) 這篇文章的作者陳奉孝,當時是北京大學數學系的學生,在1957年被劃為“右派份子”,像顧文選一樣。 筆者未能找到這篇題為《一個人的遭遇》的文章。希望讀者中知道這篇文章的人能提供其更詳細的內容。 可以從別的材料來了解“肅反”是怎么進行的。 肅反的指導性文件之一,題為“中央十人小組關于反革命份子和其他壞份子的解釋及處理的政策界限的暫行規定”,這個“規定”上署明的發出日期是一九五六年三月十日。在這個“規定”中,在分條列出了所有的可以定為“反革命份子”的類別以外,有一條說︰ “品質極端惡劣的蛻化變質的份子。這種人可以不計算在5%左右的壞人以內,列入審干范圍去處理。” 這條規定,從側面証實了每個單位是有5%的打擊對象的定額的。 參加了“肅反”的人們也証實說,當時各單位都是要湊夠5%的比例,拚命威逼恐嚇,要抓出足夠的“反革命”人數來。這裡有來自上面的領導機構的壓力,也因為本單位裡有的人要趁機立功買好。 要注意到,在1955年進行的這一場“肅反”運動之前,已經在1950-51的“鎮壓反革命”中,槍決了71萬人。71萬是《中國昨天與今天,1840-1987國情手冊》(馬宇平,黃裕沖編寫,解放軍出版社,1989年)提供的數字(737頁),毛澤東在1959年的“廬山會議”上說的則是殺了100萬。 在殺了這么多“反革命”,還關了大量的“反革命”以后,還要進行一次全民性的“肅清反革命”,除了擴大“反革命”的定義之外,自然還需要加大審查對象的人數和對他們施加各種壓力。為此,全國竟然有75萬專職肅反干部,作了328多萬人次的外出調查(同上書,740頁)。這是一場動員了大量人力的運動。作為結果,是“清查出重大反革命份子10萬多名,一般反革命份子,反動份子、刑事犯罪份子6。5萬。查清個人政治歷史問題177萬多人,其中問題嚴重的近13萬人。”(同上書,740頁) 這些數字的來源,是當時的公安部長羅瑞卿的報告,題為“我國肅反鬥爭的成就和今后的任務》。他顯然是這場“肅反”的總指揮。 為了“挖”出百分之五的“壞人”,“審查”了多少人呢?在《1957年的夏季︰從百家爭鳴到兩家爭鳴》(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一書中,關于1955年到1956年的“肅反運動”,作者朱正指出,當時每個單位都按照統一部署,成立了一個“五人小組”,在本單位選定運動對象。為了“造聲勢”,還選出一些人來逮捕,造成運動所需的緊張空氣。他根據一系列材料,分析道︰有一百三十多萬人在“肅反”中被整肅;當時全國的各種機關團體學校企業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共計約670萬人,在這些人員中,每五個人就有一個肅反對象。“鬥爭面”就是這樣寬泛。(256-261頁) 把社會中的一個很大數字的人群,劃出來進行“審查”,審問隔離,再從中又劃出一部分作為受到永久性處罰的“敵人”,這樣的做法,幾十年來不斷實行,以致有的中國人已經把這樣的做法視為像刮風下雨一樣的常態,不從根本上去質疑和反對。 1949年共產黨奪得政權的時候,顧文選只有15歲,還是未成年人。他的家庭,也不是什么在文革時代被認為“有問題”的家庭。我們了解這一點,是因為在上面引述的55人的材料中,有些人的名下列出了他們的當時被認為是很“壞”的家庭背景。顧文選的名下沒有寫出他的家庭背景,由此可以知道他的家庭沒有什么“問題“,否則當時會把這一點寫上。由此看來,他的年齡和家庭背景,使他自身在“肅反”中不至于成為“運動對象”。他在肅反中被”鬥“,一開始不會是因為他自己受到”審查“,而只可能是因為他批評了對別人的審查。 在“肅反”中他受了第一次打擊后,顧文選還是沒有變成一個冷酷無情的人,他反感迫害並且希望消除迫害,所以他才到會上去“控訴”,要不然,他在看到了“肅反”的種種可怕之后,會變成一個膽小怕事、明哲保身的人,不會作這樣的發言。 中共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劃分右派份子的標準》中還專門規定了一項︰攻擊肅清反革命份子的鬥爭”的,應劃為“右派份子”。這樣,顧文選就被框住了。 應當指出的一點是,同情被錯整的人,控訴自己遭受的迫害,其實和從根本上懷疑否定這個“肅反運動”,是有所不同的。據以上的記載來看,顧文選的“控訴”,據費孝通說,是關于他在肅反中“被錯鬥”。所以,顧文選並不是從整體上否定“肅反運動”,而是揭露了“肅反”中的問題。但是,當時這就成了最嚴重的“罪行”。這當然是因為最高當局不允許對“肅反”提出批評。同時,從中我們也可以知道,當時沒有人從整體上反對“肅反”,沒有人作深層的否定,于是大學生顧文選就成了站在最前排的先鋒人物,也就最先被擊中。 主持“肅反”的公安部長羅瑞卿,1906年生,四川南充人,在中學時代參加共產黨,“鎮反”“肅反”“反右”運動時期的公安部長,並升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總參謀長,中央軍委秘書長,成為軍隊的最高權力圈中僅次于林彪的人物。后來林彪把他當作敵人,和毛澤東一起把他確定為文革的頭一批打擊對象。羅瑞卿在1966年3月在高層被清洗,立即被撤職並關押。他在1966年3月18日跳樓自殺,沒有死,但是摔斷了腿,后來截肢。 大規模的學生運動興起以后,羅瑞卿從秘密關押變成了由群眾“鬥爭”。1966年12月,羅瑞卿脖子上掛著大牌子,被裝在一只籮筐裡,拖到北京的體育場裡,和其他“反黨份子”一起遭到紅衛兵的“鬥爭”。他被裝在筐子裡,是因為他的腿在自殺時摔斷,不能走路。這種所謂“大會鬥爭”,除了咒罵以外,還包括體罰和毆打。在十萬觀眾揮舞紅色塑料封面的《毛主席語錄》高喊“打倒”之聲中,拖出一個裝在籮筐裡的斷腿人來作“鬥爭”,實在是文革最無人道最為野蠻的場景之一。而且,文革時代的攝影作品還將此作為正面的畫面來記錄,這是在丑惡之上又加了一層丑惡。 也使人吃驚的是,被裝在籮筐裡“鬥爭”的人,對于他自己被安的罪名不承認,但是對他自己曾經發動的對幾百萬人進行過的與此類似的“鬥爭”,並未覺得不安--在1990年代出版的他的女兒寫的關于他的書裡(《紅色家族檔案︰羅瑞卿女兒的點點回憶》,羅點點,南海出版公司,海口,1999年),細膩深情地寫到他在文革中受到的遭遇多么不公平,卻一字沒有提到他曾多么殘酷地對待千千萬萬的別的人。這本書並且熱情贊美羅瑞卿在“鎮反”“肅反”中的作用。這兩個“運動”害死了無數人,顧文選,僅僅是那受到殘酷對待的人中的幾百萬分之一。 對羅瑞卿的個人歷史的這種描述,顯然表明這本書的作者只認為︰她的父親是不該受到那種野蠻的“鬥爭”的,但是他對別人所作的類似的事情,則是完全不必質疑的。這是從個人利害關系為中心對文革做出的描述和判斷,卻沒有道德和邏輯的基礎。這樣的描述中隱含的原則是非常有害的。也許因為沒有直接說出來,也就沒有讀者察覺並與之爭論。 最后一個片斷︰在阿Q群體之中 這是跟顧文選有關又不直接有關的一個片斷。 在“公檢法軍管會”的“通知”裡說︰“請各級革命委員會,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組織革命群眾認真討論”。 在歷史上,也還從來沒有一個時代和一個政權,可以把普通人民控製到這樣嚴密的程度。他們不告訴人民這些人的“反革命”活動到底是些什么,卻要求每一個人都“表態”來支持殺死這些人。他們不但殺人,還要造成一個“眾口一詞”的形勢。他們用恐怖來塑造輿論,這輿論又反過來支持恐怖。 筆者未能采訪和顧文選相識的人,但是采訪過數位曾經參加過“公檢法軍管會”要求“革命群眾”對這55人的“處理”作的“討論”。據他們說,“討論”的時候,一片聲音,都是“槍斃槍斃”。 在三十年后,一位被訪者說︰你能想象那時候北京人有多壞嗎?他們根本不把別人的命當回事兒。他們喊過“槍斃槍斃”,就趕快回家吃飯去了。 魯迅寫的阿Q,就曾經很興奮地去看殺頭,在他自己被殺之前。文革年代,普通人也活得像魯迅筆下的阿Q,會興高采烈地參加“公判大會”,把別人被槍斃當作好戲看。 和顧文選同列于一份名單上的五十五人中有張郎郎,他當時是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的學生。他最初也是內定要判死刑的,后來改成了十年徒刑,活了下來。他告訴筆者,他曾經被戴上腳鐐手銬押到他的學校去,讓學校的人一一對他的“處理”表態;他的父親和16歲的弟弟也被揪來,站在台下,聽著會場上一片“要求”槍斃他的聲音。讓張郎郎永遠不忘的是,黃永玉和劉迅兩位老師,聽說是要“討論”關于他的“處理”時,沒有出席這樣的會。據說他們兩人裝病,以此為由不來學校。 黃永玉和劉迅,都是畫家。在黃永玉三十年后寫的書裡有一段,寫到張郎郎。 張郎郎的父親是中央美術學院的院長張仃。他們兩家在1950年代是鄰居。黃永玉看著張郎郎長大。書中說︰ 郎郎在“文革”期間腳鐐手銬押到美術學院來“批鬥”,大會幾天之后分組討論槍斃不槍斃他。我難以忍受決定孩子生死的恐怖,我逃到北海,一進門就遇到王昆,她的孩子周七月那時也要槍斃。我們默默地點了頭,說聲“保重”,擦身而過。那天雪下得很大,登臨到白塔山上,俯覽塵寰,天哪﹗真是訴不完的孤寂啊。(黃永玉,《這些憂郁的碎屑》,三聯書店,北京,1998) 黃永玉的這段描寫,夾在介紹他們的有趣而充滿活力的鄰裡生活的描寫中,對于不了解當時的情況的人來說,可能會晃一眼就讀過去了,所以需要對當時的背景作一說明。 那是一個什么樣的恐怖的環境啊。在這樣的情況下,能暗暗保持沉默,就非常非常不容易了。“仗義直言”“挺身而出”“ 這段文字中提到的周七月,也是和顧文選一起被列于55個人的名單上的一個人,文革開始時,是北京外國語學校高中三年級的學生。他后來和張郎郎一起被判刑。據張郎郎說,他們兩個沒有如被預期的那樣要被槍斃,而是被判十年徒刑,是因為他們兩人的父母,都是老資格的共產黨人,級別很高,在當時的社會中被稱為“革命老干部”的一群人,所以對他們的孩子比較寬大。。那個年代如此殘酷,所以不槍斃就可以被當作“寬大”。張郎郎和周七月被判十年,只是因為他們曾經結交過幾個法國來的學生,而且是法國的“左派”學生,因為向往“革命”來中國留學。 結語 由以上六個片斷,對顧文選的一生作一個順時間的跟蹤,我們可以看到︰ 他被整肅了一次。他心裡不服,說了出來,因此他遭到更大的懲罰。他不能忍受這第二次懲罰,于是決定逃走,結果他遭到第三次懲罰,這次懲罰使得他再也不可能有任何不滿與違抗,因為這是死刑。 這是一種什么邏輯?一種把人送上死地的邏輯。 1949年,顧文選是個僅僅15歲的少年。從1955年開始,他逢上了從“肅反”到“反右”到文革的“一打三反”這一系列的“運動”,他受到一次比一次嚴厲的迫害,最后被槍殺。他開始受迫害于“肅反”,他被劃成“右派份子”並被關進監獄于“反右派運動”,他被槍殺于文革。 這是一個什么樣的“一個人的遭遇”?一個毀滅人的過程。 而且,這不是他一個人的孤立的命運。 顧文選初次被整,是在1955年的“肅清反革命運動”中。在“肅反運動”中有一百多萬人被整肅。其中有一大批人被關押判刑。其中最有名的是“胡風反革命集團”。這個“集團”在文革結束后被全面“平反”。因為這個所謂的“反革命集團”的成員是作家,所以他們的故事在文革后被報告。其他一百多萬人的故事,和未被說出。曾經為當時的“反革命”案子抱不平的顧文選,已經死了。 顧文選被劃成“右派份子”,是在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中。據上引的《中國昨天與今天,1840-1987國情手冊》,“反右派運動”中給552,877人戴上了“右派份子”的“帽子”,據丁抒在《陽謀》中的研究,被劃成右派份子的人數實際上多達一百萬。1957年被劃成“右派份子”的人,相當一部分在文革中受到“升級”處罰。在北京大學1957年被劃成“右派份子”的589個學生中,象顧文選一樣入了監獄又在文革中被判死刑槍殺的,還有中文系的林昭,化學系的張錫琨,哲學系的黃中奇。(上引《沒有情節的故事》,511-512頁)。在這四個人中間,被了解相對較多的是林昭,她在1968年4月底在上海被槍殺。(見名錄中“林昭”。)在這個網頁上,在文革中被判處了死刑的“右派份子”,已知的還有︰陸魯山,姚祖彝、王桐竹、孫本喬,他們一起被以“企圖偷越國境,煽動知青回城”的罪名,在南京被槍斃;在上海複興中學工作過的后來去寧夏工作的朱守忠,他在寧夏被劃成“右派”,又在文革中被槍斃。請看網頁上關于他們的條目。 顧文選被判處死刑于1970年的“一打三反”運動中。這是文革的一部分。在此之前,1966年的紅衛兵運動和1968-69年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中,已經迫害死了大批的人。在這個“一打三反運動”中,據王年一的《大動亂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333頁)說︰ 據統計,1970年2月到11月共十個月挖出了“叛徒”、“特務”、“反革命份子”184萬多名,捕了28•48萬多名,殺了數以千計的人。 據作者王年一說,這些數字是從中共中央文件上抄下來的。但是筆者查找了傳達到普通人的“中央文件”之后,沒有發現有這樣的數字。顯然,即使在文革后,這些材料也並沒有允許普通人知道。不過,在“中共中央轉發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康生、謝富治問題的兩個審查報告的批語(1980年10月16日)”,有這樣一段︰ 此件和關于康生、謝富治的兩個審查報告,可先傳達到全體黨員,經過適當時間再向黨外宣布。 兩個審查報告各有七個罪証附件,因為很多內容涉及黨和國家機密,這些固件只發給省軍級參閱,不再往下傳達。
中共中央 (引自《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件選編》,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人民出版社,北京,1982年,內部發行) 由此推測,很可能這些“一打三反”中的逮捕人,槍殺人的數字,就在這“七個罪証附件”中。謝富治在羅瑞卿之后長期擔任公安部長,這些數字與他直接有關。王年一有可能看到這些“只發給省軍級參閱,不再往下傳達”的文件,所以得到這些數字並在他的書中引用。這些數字為什么在文革被否定之后,仍然是“黨和國家機密”,也是需要解釋的事情。在1980年,鄧小平胡耀邦主持為在文革中受害的人平反,但是他們不愿意讓普通人知道整體的大情況,以免引起對整個製度和統治當局的懷疑,應該是原因之一。 這一系列的巨大的數字告訴我們,顧文選的遭遇,遠遠並非一個人的命運。顧文選經歷過的“肅反”“反右”和“文革”,都有數字極其巨大的人口遭到殘酷的迫害。有的人在第一次打擊中就垮了,有的在第二次打擊中垮了,顧文選經歷了第三次打擊后還不愿倒下,于是被殺害。 以意識形態的名義和革命的名義,把人類的一部分宣布為必須消滅的“敵人”,通過一個設計好的所謂“政治運動”,國家機器把社會中的一個群體,不是一個兩個人,也不是幾十個或幾百個人,而是如此巨大的數量,有計劃有組織有系統地予以打擊和消滅,這就是毛澤東對顧文選和億萬中國人所作的。在二十世紀的世界上,可以與毛澤東的這一系列迫害與殺戮相比的,只有希特勒殺害猶太人,斯大林殺害“古拉格群島“上的政治犯,以及波爾布特的“紅色高棉”在柬埔寨的殺戮。但是中國人對自身的這方面的遭遇的理解和記載,目前遠不如其他民族對他們經歷的這種反人類的事件全面和深入。 在寫作本文的過程中,非常遺憾,關于顧文選,筆者能夠收集到的只是一些這樣的片斷記錄。因此,對他個人了解極少,不知道他是高是矮,也不知道他的性格是內向還是外向。不過從另一方面看,這方面的資料不夠全面的情況對本文來說有可以原諒的一面,因為我們可以看到,他的個人的體質或者性格方面的特色其實沒有對他的命運起決定性的作用,他的命運是和一連三個所謂“政治運動”纏卷在一起的。是這三個“運動”,即“肅反”“反右”和“文革”,把他,還有千千萬萬的普通的中國人,推向苦難和死亡。 這裡考察的是顧文選一個人的遭遇。他作為一個人被無情地迫害死了。這就是我們從他的故事感到的震撼,因為我們也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