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進馬村勸停殺
作者︰張連和
1966年8月5日,毛澤東主席在中南海大院貼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在報紙上發表以后,大興縣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入了新的高潮。“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這一“語錄”成了最流行的口號,“橫掃一切牛鬼蛇神”成為最革命的行動,“溫良恭儉讓”被一掃而光,代之而來的是打、砸、搶、殺,很多無辜的人在“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和“凡是反動的東西你不打他就不倒”的思想和行動中遭受毒打或殺戮。
這股腥風刮到大興縣以后,有人訛傳“地、富、反、壞”四類分子要“反攻倒算”、“妄想變天”、“陰謀殺害貧下中農”等等。一時間,陰風四起,鋪天蓋地而來,行動快的“公社”和“大隊”都把“四類分子”及其家屬、子女監管起來,隨時拉出來批斗,進而殺害。從8月27日至9月1日,大興縣的13個公社、48個大隊先后殺害“四類分子”及其家屬325人。其中最大的80歲,最小的才出生38天,有22戶人家被殺絕。在此事件中,尤以大辛莊公社最為嚴重,僅8月31日一天就殺了數十口,有一個水井都被填滿了死尸,被稱為“八三一”事件。若不是市委書記馬力、市公安局長劉堅夫、市衛戍區張益三等領導同志先后親自來大興製止這一慘絕人寰的惡性事件,事態還會發展。最后對主要責任者依法進行了嚴肅處理。 我當時在中共大興縣委農村工作部任干事,后被機關群眾推選為“文革組長”。“八三一”事件的當天夜裡,我被縣委書記王根亢叫醒,說東方紅公社(現為北臧村鄉)馬村大隊正殺害“地、富、反、壞”及其家屬,馬上組織人前往宣傳《十六條》,製止殺人。我聞風而動,叫醒文革成員、縣委組織部干事張紹千、縣委辦公室王海泉、共青團曹雪芳以及縣委監委張瑞昆、派出所長梁通、縣武裝部劉克一等10多人陪同王書記驅車前往。從8月31日夜至9月3日上午,我們五進五出馬村,除已被殺死的34人外,冒著生命危險,奪回108個男女老幼的生命。 9月1日凌晨1點左右,我們來到新立村與馬村交界處就被馬村的民兵阻住了。他們各個手持木棒、鐵棍,有的還手持鐵□、刀子,對我們如臨大敵,不準前進一步,否則后果自負。原來,馬村的殺人干部事先在村子的四周設立三道防線,不準出入。我們的位置在村子的東側。我們對攔截者說單位、亮身份、談目的,一直企求到金雞報曉也沒讓進村。這時,北京衛戍區的張益三同志驅車而來,又進一步和阻攔進村者曉以利害,他們仍堅定不移任你說破觜舌,只能聽到四個字︰“不準進村﹗”眼看午飯早過,我們的肚子咕咕亂叫,張益三同志只好把我們帶到當地駐軍營盤內,吃了一頓烙餅、雞蛋湯。第二道防線是在村外250米處,張益三同志回縣委,我們硬往村裡“沖”,但沒有沖進去,反而被逼退100多米,這時的太陽已經站在西山尖上了。王書記不死心,也不懼怕,對我們說︰“咱們不能打退堂鼓,說什么也要把他們攔住﹗”“不怕,攔住他們,不能讓他們繼續殺下去﹗”這是我們隨從人員的吼聲。于是又發起了第三次進攻,硬是在他們舉著棍棒的中間“沖”到村東口第一道防線處。他們仍不讓進村,后在王書記“你們不讓我們進村,就先殺了我這個縣委書記吧﹗”的厲聲硬語中,才經過請示放我們進了村。但他們規定,我們進村不能東瞧西看,不能串街入戶,必須排隊進入殺人現場。王書記答應了,我們排隊前往,全村被白色恐怖籠罩著,雞犬無聲。 刑場設在大街西頭路北的一家院子裡,有正房5間廂房3間。我們排隊進院時,看見活人被捆綁跪著,死人橫躺豎臥,鮮血染地,慘不忍睹。有兩輛小推車往院外運尸體(據說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審問者個個橫眉冷對,耀武揚威,個個手持木棒、鐵棍和釘著釘子的三角皮帶,他們高聲逼迫被審者交出“槍支”、“地契”、“變天帳”,只要說沒有或者不吱聲,凶器就會伴著喝斥聲雨點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車外運,沒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見一個十四五歲的小男孩,長得非常漂亮,被反綁雙手跪在70多歲的奶奶身邊兒,非常害怕地看著持棍者,生怕災難落到自己身上。只見一個持鐵棍的年輕男子來到小孩兒身邊厲聲問︰“快說,你們家的變天帳藏在哪兒了?”小孩兒哆裡哆嗦地說︰“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說著揚起鐵棍向小孩兒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聽“撲”的一聲,小孩兒左手的無名指和小拇指立即斷裂,鮮血如同水壺往外斟水一樣,嘩嘩地往地上流……接著又逼他奶奶交代……兩個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婦女拉進刑場院內,一腳把她踢跪在地上,這時,來了手持剪子的年輕婦女把這位中年婦女的頭發剪掉,接著審,她不言語,被兩皮帶打躺在地……兩個人抬起一個被打死的人裝在小推車上,還沒有推出門又活了,一掙扎掉在地上,一個人上去狠拍兩鐵□,又裝在車上運走了……他們要一位30多歲的小伙子交出“準備反攻倒算”的槍支,因受刑不過說在家內東屋頂棚內。于是,派出兩個人隨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頂棚裡沒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牆,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說在自家墳地內。于是,又帶他去墳地,當他們走到街上一個水井旁時,小伙子冷不防一竄跳入井內。他們說小伙子是自絕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繩子拴牢大四齒續到井裡往外撈…… 在我們站在刑場旁邊兒觀看他們施威的時候,王書記單獨在北屋內與當時的村黨支部書記李恩元以及治保主任、民兵連長等人談判,要求他們馬上停止殺人活動。后來,王書記要把我和劉克一叫進屋內,進一步宣傳《關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要文斗,不要武斗”,“隨便殺人犯法”等進行說服教育。李恩元他們說,我們已經殺紅了眼,騎虎難下,停殺是不可能的﹗他們每人一把殺豬刀子,磨得賊亮,說到激烈處,李恩元猛把刀子拍在桌子上,發出“啪”的一聲︰“不叫殺了,他們反過來殺我們貧下中農怎么辦?”在李恩元往桌子上拍刀子的時候,劉克一一個箭步竄到王書記身邊護住,如果發生火並,實在不知道誰死誰活。我雖然也站起來了,但心裡也在劇烈地撲騰,生怕剛到而立之年就命赴黃泉。這個工作一直持續到深夜零點,李恩元他們才答應“暫時”不殺了。我們的肚子餓了,王書記決定會縣委用餐(村內不管飯),抓時間睡覺,天亮返回。臨走的時候,王書記再三強調“不準再殺一個人”,李恩元作了保証。 回到縣委,我們那裡睡得著覺?惟恐李恩元等人口是心非,趁我們不在繼續殺戮。 9月2日,我們草草吃了早餐,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四入馬村。還好,他們真沒敢再殺一人,而是反複要求,殺絕,不留后患。我們堅決不同意,王書記的態度也強硬起來。中午,我們又到駐軍那裡求了頓飯吃,舌戰到深夜,見他們不敢再堅持殺下去才返回縣機關。 第五次去馬村是9月3日上午,不知是我們的宣傳和說服教育起了作用,還是他們的良心發現,認識到了這樣蠻干的錯誤,真的再一個沒殺。我們趁熱打鐵,讓他們把所有監禁起來的人釋放回家,他們也答應了。原來,他們在村內東、南、西、北四方設是個監獄,分男老、男壯、婦女、兒童四監,另設一個刑場,隨捉隨入,隨提隨審,隨殺隨埋,真乃一條龍行事。他們從8月27日夜陸續將“壞人”入獄至9月3日,長達一周的時間,雖然每天都送點吃的,但也食不飽肚。在放人的那天,我們來到監禁兒童的地方,有人將秋茄包子放在孩子們的面前時,個個爭搶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淚。 一場極小范圍的無辜之人被殺事件被製止了。這在大興縣來說,雖然是一個指頭和九個指頭的問題,但畢竟是挽救了一百多口人的性命,功不可沒。假如我們這些人勸阻無效,也與那些所謂的壞人結伴西行,誰還能記住我們的名字呢?好在我留下了幾首詩,權當親勸停殺的佐証︰ 一 七絕. 驚聞大辛莊、馬村殺戮地富老少
晴天霹靂震國都, 二 七絕. 目睹殺人慘狀
淨地招添鮮血污, 三 七絕. 馬村殺人者小像
聲如雷霆問答無, 四 漁家傲. 反對殺害無辜
萬木驚呆天地暗,
五入村中駁誓干, 五 七絕. 馬村停殺無辜
五進馬村勸停殺, 摘自“遠方出版社”:《那個年代中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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