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反省文革的一個角度

作者︰王友琴(寫于1986年8-10月)


歲月流逝。長達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結束也已十年了。據說,現在低年級的大學生,已經不知道“四人幫”是哪四個人,盡管這四個人曾因其猖狂肆虐、以及因其被“一舉粉碎”而給中國生活帶來巨大變化而家喻戶曉。事實上,連那些在成人時代經歷了“文革”的人們,記憶也淡漠,他們言談之間或發表的文章中提到的“文革”,往往與歷史相差甚遠。歷史正在被忘卻。如果歷史能因忘卻而不再重演,那實在是大幸運。但歷史自身已經多次告訴我們相反的結論。遺忘恰愉是通向災難循環再現之路。對往事的記憶和分析,才能增強人們對未來的把握能力。

隨著思想的深化,從控訴個人遭受的苦難和“文革”的惡果,轉向較多地探討“文革”的原因,是很自然的事情。“果”由“因”而來,要想不再重食苦果,就得克服它在成因。 “文革”的成因,應該用一個時下很流行的詞匯來形容,即“多元”的。“多元”似乎常被當作“多樣”使用,但更確切的意思應是“多原因”的,由多個相對獨立的自變量決定的。說“文革”的發生發展是多元的,是指它的成因可能包括︰發動者的意圖和方法,林彪和“四人幫”的陰謀活動,法律製度方面的缺陷,現實社會關系及權力結構的製約,經濟因素的影響,等等。如標題所示,本文試圖分析其中的一個部分,即文化的原因。

這裡所說的“文化”,指的是卷入“文革”的大多數人的一種觀念系統及心理狀況。幾乎所有的人,或多或少都參與了“文革”,作為一種行動,受到來自外部的命令和來自個人內部的某些信條的雙重製約。后者是指人在某種處境中成長而在內心建立的具有約束性的行動準則。具有普遍性的這類準則,是文化模式的重要構成。本文著重討論這種內源性的行動原因。這也許不是“文革”發生的重要原因,但是,如果排斥這些原因,我們將無法解釋“文革”的一些重要特征。“文革”是在“群眾運動”的口號下興起的,煽動起很大的狂熱和普遍的暴力行為,雖然實際上受傷害最大的正是群眾。對“文革”的打擊對象的迫害往往是用“群眾專政”的方式進行的,使用這一方式比判刑監禁遠為普遍。極少數幾個人,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裡操縱控製著幾億人。除了強權的裹挾和謊言的欺騙之外,顯然還有另一些看不見的手支配著人們對當時發生的種各事變的反應。或者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正是我們文化中的負面因素強化、擴大了“文革”的災難。

當我們追尋文化原因的時候,必然會聯系到所謂“傳統”。“文革”是一種民族生活中少見的反常狀態,但通過對事實的分析,將會使我們看到,無論發動者還是被發動者的思想,都帶有傳統特色。存在著那么一個“文化的邊界”,人們的思想行為局限于某個文化圈子裡面。但是人們並不完全自覺那些久已存在的東西。所以,本文所分析的種種文化因素,有些是在意識層面的,有些是在非意識層面的,還有的,可能是某種人格分割的結果。

1、由于一種非現代的法製觀念,人們在惡性的權力膨脹面前喪失了理論的批判能力和自衛能力。“權”,竟成了可以“奪”的東西。

至今,我們仍然可以在所謂“傷痕文學”中看到這一類的人物形象及故事情節設計︰一個忠心耿耿的、工作出色的、學有專長的、善良正義的……好人,在“文革”中被“揪”出來,被批判鬥爭了。

自然,指出“文革”中被迫害者的善良甚至傑出,是証明這種迫害的罪惡的很有力的方法。然而,如果這些被迫害者是壞人--犯有一般公認的錯誤或罪行,或者,如事實那樣,大多數是一般的人,並不特別好或特別壞,那么,這種迫害就會增加合理性或合法性了嗎?所以,這種方法實際上可能扭偏了人們的視線︰過分注重了迫害對象是否好人或以為平反就解決了一切,卻忽視了“迫害”這一方式本身,--這一動名詞不僅意味著對它的對象的損害,而且意味著它選擇對象的原則的錯誤,意味著不經過法律的程序、在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由非法律機構來剝奪人的基本權利。這一方式的錯誤,並不需要用迫害對象的完美來反証。人類經歷了千辛萬苦,才建立了現代科學技術和工業文明。現代社會生活的規則,也是經歷了同樣的艱辛才建立起來的,對我們的生活現實,也有同等重大的意義和作用。

最高權力並不意味著最大的權力或無限製的權力。但是,1966年初夏,當“文革”的打擊對象由“三家村”擴大到各個單位的“牛鬼蛇神”時,當時大多數人對這種權力的惡性膨脹很少注意。被作為運動對象的那部分人往往深感委屈和不理解,急于表白或檢討自己以求過關。對運動有反感的群眾往往也只停留在認為那些被“揪”的人是“好人”,是“搞錯了”。人們難以在思想原則上對那種越出法律把一些人打成“牛鬼蛇神”,並對“牛鬼蛇神”進行隨便虐待的情況作出批判,在當時的那種高壓之下,自然更不可能進行有效的抵製。唐代詩人杜牧發明的“牛鬼蛇神”一詞,本是用來形容詩的“虛荒誕幻”風格的,后來轉為比喻壞人,“文革”中就變為一種實指,更不要說前面還冠以“橫掃”這樣專橫可怕的動詞了。這是一個荒誕的現象︰“文革”中,一方面是文學藝術在政治行政手段下大受摧殘,弄得八億人看八個戲。另一方面,一些本屬文學的詞匯,夸張的,比喻性的,又大量進入本該要求用詞精密準確的政治、法律范圍,比如什么“牛鬼蛇神”“帽子拿在群眾手裡”,“掛起來”等等。這種“一元化”的結果實際上是回到精神領域的混沌狀態,原先在不同領域發生的分化進步被代之以混亂倒退。個人和群體的思考能力在這種混沌中退化。

從1967年1月的“一月革命”開始,進行了兩年的“奪權”鬥爭。對社會具有重大影響的權力,變成了用一個簡單的動詞“奪”就能易手的東西。同時,這種“奪”又是在最高權力指導下進行的。權力的授予,權力的內容,權力的行使,權力的轉移,種種複雜的問題,人類用了幾千年時間加以探索的問題,一個“奪”字便囊括了。然而接著又幾年都“奪”不清。在“文攻武衛”口號的煽動下,兩派武鬥,傷亡很多人。這一階段所分的兩派,誓不兩立,刀槍來往,高音喇叭晝夜對罵,奇怪的是宣傳口號的思想卻並沒有什么兩樣,都聲稱自己最忠于領袖、忠于“文革”,攻擊對方是反當時的“革命路線”的反革命。于是,“奪”變成了缺乏思想原則或政策方面的意味而純粹圍繞“權”的鬥爭。“文革”中最響的口號之一是“路線鬥爭”,確實在政策方面有一條極左路線的推行,但另一方面,還有這種無路線分歧的爭奪,以人劃線,重在權力。兩派都希望得到當時擁有大權的“中央文革”的支持和認可,並無不同的政治理論主張。這種派性鬥爭的性質,決定了它們往往通過不公開的陰謀的方式進行,或者就變成某種武力沖突。這種重權力而缺乏社會理論主張的鬥爭,體現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某種傳統。這種傳統造成了歷史上多動亂而少變革的情況,社會進步受阻,給老百姓帶巨大苦難。這種現象所代表的深層觀念,給老百姓帶來巨大的苦難。這種現象所代表的深層觀念,深藏在中國傳統文化之中。比如,在《三國演義》中,那些曲折複雜的“三國”之間的鬥爭能引起人們的興趣,首先就建立在對這種爭鬥的“有趣”表示接受的基礎上。人們很少會問,三國爭鬥的實質性分歧是什么?或者,這些爭鬥是否含有實質性分歧?一種對權力的內容和行使、對法律的應用范圍的非現代觀念,使人們在接受“文革”的種種做法時,並未覺得發生多么嚴重的精神和價值體系方面的震動或沖突,往往只是在身受痛苦后才產生不滿的念頭。

1966年6月,運動全面鋪開的時候,首先是從大、中學校開始的。正如后來“十六條”說的,“一大批本來不出名的青少年成了革命的闖將”。剃陰陽頭,掛黑牌子,用皮帶棍棒抽打,都是在北京的中學裡首先發明的。中學校長和教師,成為“文革”中地位不高而受害很深的一部分人。多年之后,人們有時用原諒的口吻說到那是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受了蒙騙,這些人自己也可能這樣想。其實,文革開始時,當時高中二、三年級的學生,已經年滿十八歲,大學生的年齡更大。他們已經具有成年公民資格,有選舉權,他們本來就該擁有相當程度的判斷能力,否則,似乎就得修改憲法,提高選民的年齡下限。而且,這些人的教育程度,在平均線之上。把“文革”中的野蠻行為歸因于經濟不發達、文化程度低、愚昧無知等等,是有道理的,但也太嫌粗略。因為“文革”的暴行恰恰是在學校--相對來說文化高的地方開始的。學生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發展到對校長、教員大打出手,中學校長和教員成為“文革”最早的一大批受害者。但教育工作者首當其沖的受害,也說明了需要反省教育工作本身。一個高中學生,可能已經擁有了選舉權,也掌握了一些自然科學知識,知道了什么是元素周期表,知道怎樣用數學模式描述自由落體運動,然而,卻沒能確立現代社會生活的一些基本準則並缺乏獨立判斷的能力。他以前沒有打老師,可能並非因為他在思想上認為法律不授與他這種權利,而僅僅因為沒有機會,所以一旦環境許可,他很快就打起來了。當然,這樣的問題在成年人身上也是同樣重要的。

“造反有理”曾是“文革”最激動人心的口號之一。一種現代“造反”在一段並不太久的非常時期內被鼓勵發生,它和傳統的“造反”不同,但在某些層面上,它留存了傳統的深刻烙印。

2、對他人痛苦的無所謂甚至幸災樂禍態度,使人看不到社會失去公正法則自己也將身受其害。一種下意識的殘酷使人難以超越個人或集團的既得利益正視事實並維護正義

“文革”造成了數十萬人喪生。“文革”結束后,為數百萬人恢複了名譽。按照“文革”的慣用語,稱它的打擊對象為“一小撮”。實際上,這“一小撮”的數字的絕對值很大。製造災難的元凶,以及他們的死黨,已經受到審判,這些人的數目不大,不用其他人反對,只要其他人保持中立,這些人在數量上也遠遠無法和“一小撮”相匹敵。這些人在人數上占極小比例,他們才真正是“一小撮”,他們控製、鎮服一大批人,必然是通過一個複雜的關系及過程進行的。

首先,被打擊者是分切成一批一批的,是有一個百分比例的控製的,以保持被打擊者在批量上盡可能接近“一小撮”。“一小撮”是一個耐人尋味的字眼兒。以“撮”來作為人的度量單位,自然是包含了對人的蔑視與污辱。“小”,則是欺騙、安定“大多數”的有效的精神威懾武器--使“大多數”感到一種雖不牢靠然而畢竟存在的安全感,感到自己不屬“一小撮”之列的幸運,感到“一小撮”總是要完蛋的便不再同情他們或懷疑他們是否真的有罪。甚至“一小撮”被打倒,騰出了房子和職位等等,對其他人不無好處,更不要說因為自己“沒問題”而帶來的優越感了。這種打擊“一小撮”的方法對人類深具腐蝕力。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納粹在黨在奧斯維辛集中營殺害了六百萬猶太人。但這個數字是戰后才被揭露的。這些猶太人一小批一批地從各地運來。一方面是保密,另一方面是冷漠,使大多數人難以及時重視小部分人的苦難。當然,最后,大多數人也吃盡了戰爭的苦頭。

“造反派”是現在電影、小說中“反面人物”,好象面目都差不多。實際上,作為“文革”中一種積極的、走紅的人物,“造反派”並不總是同一批人,或者他們的名稱也有過幾次改變。常有文章控訴“文革”對自己的迫害。如果把各篇文章拼接在一起,會發現這一文章中控訴別人的人,可能正是另一文章被別人控訴的人。倒也未必是作者說了假話,因為各自說的是“文革”不同時間的事情。只說別人不說自己,確實顯得“厚臉皮”。這裡並不想對這種情況作更多的批評,只試圖說明這種情況是怎樣產生的。如果說今天容易發生的錯誤是只記得自己被整而忘了自己整人,那么當時的問題則出在自己身受痛楚時才反感“文革”,災落他人時卻不管不顧。

幾年以前,作家冰心說到“文革”中有幼兒園的孩子強迫阿姨喝痰孟裡的臟水時,提到兩種有關的解釋。一種認為孩子是受了“革命口號”的蒙騙,另一種認為殘忍行為來自“人性惡”。冰心贊成前一種。當然,如果只是為了原諒孩子們,前一種解釋自然是適宜的,但后一種解釋其實也能成為一種原諒理由,因為這種解釋只追究天性的因素,卻排除了人的選擇可能。如果人不擁有選擇可能,那么他自然也不必對自己的行為負有道德責任。實際上,這兩種解釋都是簡單化的。殘酷行為顯然和“文革”領導者的支持、縱容及暗中指使有最大關系,但報紙上也登過“要文鬥,不要武鬥”這樣的話。種種聳人聽聞的酷刑的細節,一般並非由指令性設計而來。想象力和創造性為什么朝這一方向發展而不朝相反方向呢?這很難用對“革命口號”的服從作出充分的解釋。另一方面,把問題一下子歸結到至高至深的“人性”上,又過分簡化了事物發展的中間過程。就算人類有攻擊的本能,但攻擊什么,怎樣攻擊,則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文化性的習得。當然,對幼兒園的孩子們來說,他們正處在文化模式的學習階段中,和成年人不同。

看起來,林彪,“四人幫”這些人具深諳控製、操縱群眾的方法。狂熱的崇拜和絕對的服從往往和殘酷的行為互補。他們要人們服從他們,聽命于他們,為他們掃除敵人。他們可以強迫人們這樣做,但也可以給予人們一些“好處”使他們這樣做。這“好處”可能是物質的獎賞,職位的提升,還可能是給予一種虐待同類的特權,或者,欣賞別人的痛苦的資格。后一類給予是廉價的,可以說不費一文,然而,不但具有極大的破壞性,而且具有很強的誘惑力。一個普普通通的、曾被教師管著、被考試壓著的學生,忽然獲得生殺予奪的大權;一個默默無聞的工作人員,忽然出人頭地,高踞于萬人之上。這種前所未有的快樂體驗使他們樂于執行某種罪惡的命令以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內心缺乏道德感的人不可能戰勝這種誘惑。況且這些誘惑又有種種“革命口號”包裹于表面。這些口號,在語言修辭上,是夸大的,虛張聲勢的,迎合了一種自我膨脹的心理取向。關于那個時候的文字語言風格,就非常值得研究。回顧“文革”歷史,最狂熱最絕對的服從和崇拜往往是和最嚴重的迫害行為同步發生的,這是令人深思的現象聯系之一。

事后,一些人說,他們是受騙了,他們當初是出于革命的愿望等等。他們說得很真誠,也很少或不提那些年裡造成的悲慘事情;也許,他們大概也不知道,沒聽說。“文革”十年,我們真的就象小《牛虻》裡那個早年的“牛虻”--亞瑟嗎?由于種種原因,五、六十年代很多人讀過這部小說。在小說裡,亞瑟向神父懺悔自己的嫉妒心時,無意中泄露了革命活動的秘密。如果我們真是亞瑟,未嘗不是件好事。因為這種說法可能使我們推托掉自己的責任,推卸掉良心上的重負。--然而,可能正因為這種心理的需要,我們的記憶才替我們編造了一個簡化了的或者美化了的過去。記憶,是有選擇的。人很難記住那些不想記住的事實。特別是在今天“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口號下,社會大思潮轉換了方向。對于“文革”,人們會記得“我受了迫害”,卻可能“忘”了他怎么加害于人;人們會說,“我早就覺得不對了”,卻“忘”了他當時洋洋得意,唯恐別人不知道他那有幸受寵的地位。正視事實的結果是不愉快的。所以,你難以承認你的鄰居被抄家時你無所謂的心情,如果你們吵過架,你還可能閃過“活該”的念頭。同樣,你也很難承認當你的某個很出風頭的同學被游了街,你也會有過“誰讓他那么驕傲”的想法。更不要說,在批鬥會上,因為上綱高,嗓門大,拳頭重,你會獲得某種賞識和青睞,這使你樂不可支,野心勃勃,一心只想表現得更加出色一些,卻不想你攻擊別人是“特務”、“反革命”之類是否具有証據,將給別人帶來什么后果。如果你說你從來不曾思考你行為中的善惡問題,那么不會是因為來不及,多半是你有意無意地回避了這個問題。

別的人,哪怕僅僅是一個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我們如果保持緘默,聽之任之,那么就意味著我們承認這一不公正原則。現代社會的基礎正是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原則,所以,一個現代人必須關注社會生活的原則問題,從而也關注別人的痛苦。中國傳統社會則不同。和一種“差序格局”的社會結構相適應,形成了一種以自己為中心的、差序性伸縮的道德范圍,或者說人們往往多利害關系的考虎,少是非原則的關心。“文革”的教訓說明了這一傳統必須轉變。

六十年前,魯迅曾說明他棄醫從文的原因之一,是他在醫學學校裡看到的一些幻燈片子。幻燈片是關于日俄戰爭的,這一戰爭的目的之一是爭奪在中國東北地區的侵略權益。幻燈片上,日軍正確下一個替俄軍做偵探的中國人的頭顱示眾,許多中國人圍著觀看這示眾的情形。這種麻木和冷酷,使魯迅對國民精神的病態產生了極其強烈的感獨。這種“看客”態度起碼錯在兩個方面。一是使人喪失了是非心和道德感,人格退化。二是使人們在欣賞別人的痛苦時縱容了這種製造痛苦的原則,最后免不了弄到自己頭上,大多數人都吃大苦頭。也許,正是一個羞為“看客”的想法,促使魯迅拿起筆來介入生活,試圖改變生活。然而,這不容易。用“全體利益”來說服人是困難的,因為一個人享有的是個人的利益,比如,經濟落后使我們的生活水平低了,但是一個想改變自己低生活水平的人卻不必非依靠于發展經濟改善全體生活水準,通過增加自己在一個總額不變的財富中所占有的份額,也能達到目的,而且,看到其他人沒有他所有的,往往使他更感愜意。所以,除了呼吁人們反省自身、改善道德之外,必須通過法律製度,遏製種種無用有害的爭鬥,把生活的活力導向那些生產性的、富于創造性的活動中去。

揭示一些令人難堪的往事,並非為了針對某些個人,不過是為了說明,如果不能克製自己低層的欲望,不能經受權力--殘酷的誘惑,不能超越既得利益去關心是非原則及生活前景,就算第一次是“上當受騙”吧,第二次、第三次還會繼續如此。

3、大跨度的虛偽,造成普遍的人格分裂。這種分裂消弭了心靈的緊張,但做戲式的行為也使生活失去了實實在在的力量。

讀過《儒林外史》的人,必定會記得小說揭露的一批形象生動的關于虛偽的故事。虛偽也許是文明社會難以避免的東西。因為社會生活中的道德、行為準則,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為了控製人類一些原始的、本能的欲望,所以它們之間總是相沖突。由于這種約束,一個人的行為,往往並不符合他心裡的欲望。病的發生。但《儒林外史》表現了另一種虛偽,不是心靈和行為的沖突,而是行為和行為的矛盾。讀書人可以滿嘴“仁義道德”,可以背得出“聖賢”種種教導,但他們做起事來,卻並不遵守這些,而且,並不為此感到內心不安。小說當然是虛構的,但歷史事實也告訴了我們這種虛偽的嚴重程度。孔孟之道、仁義道德,講了幾千年,和把女人的腳人工製成殘廢、把男人閹割了做太監這些舉世無雙的文化現象並存,彼此相安無事,各時各,無所謂。這也給后來的批判者帶來了麻煩。如果只批評那些“聖賢”書上的話,可能曲解了整個生活事實,因為有些話本是只說不做的,另有一種特別的功能。

這裡使用“大跨度的虛偽”,指的是矛盾著的兩端,中間相隔太遠,差得太大。比如,一個人說的是他想改善孤兒院的伙食,實際上,他只肯捐給孤兒院無濟于事的兩塊錢。這是一種虛偽,但是一種跨度不算大的虛偽。說的和做的一旦拉開了距離,好象橡皮筋拉長后產生一種緊張,畢竟還對人的行為有所約束,使他不致走得太遠。但是如果說的和作的差得太大之后,比如他說他要把自己的整個心都獻給孤兒院,同時卻貪污公款大吃大喝,這時,緊張已不複返存在,好象橡皮筋拉得過長,斷了,人格的兩端分裂開了,彼此不同,卻並不緊張。比如《儒林外史》裡兩個講“綱常”的秀才舅爺,妹子一死,妹夫把姨太太扶了正,這兩位收了妹夫的銀子,就再不管什么“綱常”不“綱常”了。小說沒有描寫他們的內心活動,但想來也沒有什么內心沖突,所以小說也就不寫了。再往后,這兩位可能也依然又講綱常又撈錢地活下去。

“文革”中,林彪,“四人幫”的虛偽也可以說是達到了“史無前例”的程度。他們的口號是反對“封、資、修”,是和傳統的私有製及私有觀念“徹底決裂”,甚至還提出“狠鬥私字一閃念”的說法,樹立這方面的樣板人物。做人要做到私念“閃”一下都沒有過,實在是太“完全徹底”了。另一方面,他們爭奪權力,玩弄權術,大搞陰謀,生活上也腐化墮落。---當然,由于他們是上層人物,當時一般人不可能了解他們的那一面。但是,卻使在公開的政治生活中,這種分裂也是嚴重的。

比如,“勞動光榮”這個口號,很多年裡一直叫得很響。“文革”主要在文化教育單位的黨的機關進行,被沖擊的人基本上都是非體力勞動者,運動一開始,各單位“有問題”的人便被命令去勞動。到1966年8月,各單位有了人數眾多的“專政隊”,又名“勞改隊”,而“牛棚”則是晚些時候才出現的說法。“勞改隊”的“牛鬼蛇神”們要唱“牛鬼蛇神歌”,以及掃馬路、掃廁所等等。機關單位沒有我少正經活路可做,就讓“牛鬼蛇神”們在大太陽底下拔庭院裡的草。把勞動視作一種侮辱,一種懲罰。所以,事實上,“文革”弄得勞動越來越不光榮了。更不要說極左路線破壞了國民經濟,人數最多的體力勞動者農民生活困難,很難讓人羨慕。在中國傳統文化觀念中,輕視勞動的思想是很重的,這和體力勞動者勞而不獲的傳統經濟結構相適應。長衫、長指甲這些上層階級的服飾標志都是和不進行體力勞動直接相關的。“文革”中,說“上山下鄉光榮”,“走‘五七’道路光榮”,實際上,家庭出身有問題的青年首先被派往邊遠艱苦的農村,而且幾乎沒有回城的希望;受到批判的干部才長期留在“五七”干校勞動。所以,為了証明自己政治身份的優越,人們也不會熱心參加勞動。

粉碎“四人幫”后,從1978年下半年到1981年底,糾正了三十萬零一千余件冤、假、錯案。當時,這些案子的罪名都是“三反”、“反對文化大革命”等等。事實上,並不存在那么多的反對者。這種平反于是便含有了雙重的含義︰一是糾正當時的審判原則,二是糾正當時的假造的事實。后一問題則跟道德水準明顯有關。如果一個人真的相信,“狠鬥私字一閃念”這樣的口號,他怎么可能捏造事實、製造假案呢?“文革”有一個重要的口號叫做“觸及人們靈魂的大革命”。大量的假案,說明了“文革”對人們靈魂和道德的腐蝕與破壞有多么嚴重。

除了那些根本不進行自我反思的人,或根本缺乏這種能力的人,一般人在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的這種矛盾時,會感到苦惱。如果這種苦惱能延續保持下去,可能產生試圖認識及改變這種情況的沖動。但是,改變是困難的,尤其當看到周圍的人們可能采取另一種態度時,又加上了一層因自己與眾不同而產生的恐懼心理需要克服。但是,這種苦惱長期留存將引起精神的焦灼和緊張,于是,它就可能被導向另一方向,用一種圓通的辦法來消彌這種緊張。可以說一套,做一套,可以在這裡這樣做,到那裡那樣做。把人格中在邏輯上非一致的、矛盾的東西索性分割開來,也就避免了可能發生的緊張。但這種“人格分裂”,也不是一種完全的“分裂”,只是容忍自己行為的不一致性,放棄保持自己道德原則中邏輯性一致的努力,把一種行為的分裂統一于更低一層的私利之上,以保持或獲得一些安全或物質利益。一些最“聰明”的人通過這種分裂得到了好處。他們高喊“破私立公”,“鬥私批修”,“扎根農村”,當然,還要輔以別的一些辦法。于是,他們得到了職位提升或進大學之類機會,得到了較好的物質生活。他們得到了一些東西,雖然他們並未給人民帶來過什么實際利益。次“聰明”的人則小心翼翼地找尋或守衛著自己的某個關系,某個“后門”,某個能鑽過去的空子,一邊仍然說著好聽的假話,空話、大話。如通常所說,他可能是“看透”了的,但他的這種“看破紅塵”並不意味著真是“四大皆空”、無我無欲、超越現世了。“看透”往往只是一種了解世故而又拋棄了是非心或道德感的狀況罷了。

一旦虛偽變成了心安理得的事,情況就加倍嚴重了。壞事情的存在,畢竟還不意味著大家認為它是好事情,如果一旦壞事情被當作還可以的事,就更少糾正的希望了。一個作家,可以把一些自己也不相信的話寫在紙上;一個干部,可以說上一通愛國愛民的道理,然后又用公款吃喝玩樂……。這類對自己行為中的矛盾無所謂的態度,使得生活好象成了做戲,真假難分。揮拳頭,喊口號,跺腳,慷慨激昂,都不過成了可以擔任的幾個角色的一個。這種做戲感松弛了人們內心的緊張不安,消除了產生因文明壓力而形成的精神病的危險,但是,這種分裂也使我們損失了那種認認真真正視人生的勇氣和把握人生的力量。做戲做得多了,自己實實在在在的思想也的不到了,各種行動都變得軟弱了。這是對一個民族生存活力的銷蝕,雖然表面上並不使人感到痛苦。

也許,以上話語,全屬多余。控訴歷史,還不失為一種心理的宣泄;剖析事實,反省自身,不會令人愉快。最初看到一些反映“文革”的作品,主人公不是覺悟的英雄,就是陷于絕境的受難者,曾經感到毫異覺得和自己的經驗不符,更不要說這些描寫中往往存在不少人為編造也填補不好的漏洞。然而漸漸也悟出了編者用心良苦。這兩種人都不存在的道德選擇的問題。前一種是因為已經作出了選擇;后一種人,身陷絕境,毫無辦法,為了証明他的毫無辦法,還得添加一些偶然因素,這樣,他毫無選擇的余地,也就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道德問題對他來說不複存在。這種“英雄+造反派+受難者=文革”的模式,雖然簡約太甚,卻也使人心安。對一段親身經歷的歷史的認識,要從感性的真實走向理性的真實,首先就得克服一種內心的障礙--心靈由于懼怕正視事實可能帶來的痛苦而產生拒斥。我們面臨的問題,可能並不是僅僅是缺乏認識能力,而且還可能是我們不愿意對自己作出理性的、批評的判斷。然而,既然我們已經經歷了“文革”的苦難,也就不該懼怕正視歷史。難道我們只配在高壓下順從,卻不能在太平的年代主動承擔相形之下多么微小的反省的痛苦?

把“文革”和“文化”相聯系,強調“文革”的文化原因,並不是要把“文革”的責任推向一種虛無飄渺的根源。首先,不能把“文化”當作一個空洞玄妙的概念使用;其次,“文化”的內涵並不止于一些形容詞所描述的特征;再者,“文化”也並不只體現于古代的經典著作中。文化活生生地滲透于歷史過程中。文化的研究不能離開歷史生活的研究。對“文革”文化因素的分析和思考,是我認為那種認為“文革”是和“五四”相似的對傳統文化的“斷裂”的說法,是輕率的。但我也認為,對這一問題進行切實的討論,將有助于把時下正熱的文化討論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