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女,1932年生,北京大学中文系1954级学生。1957年被划为“右派份子”。1960年又被以“反革命罪”判刑20年。1968年4月29日被加判死刑枪毙。她的家人没有收到死刑判决书,只被索取枪杀她的子弹费。
1980年,笔者第一次听到林昭的名字。那时候北京大学的学生有一个《未名湖》文学杂志。在最后一次编辑会上,谈到那时候北大老师辈的一些人刚开了一个会,纪念一个叫林昭的人,学生的时候成了“右派份子”,文革的时候被枪毙。她是当年的北大学生文学刊物《红楼》的编辑。
林昭曾是《红楼》编辑这一点,使得《未名湖》的主编不禁喊了一声,显然是由于太近的联想。红楼和未名湖都是北京大学里面的地方。作为学生文学刊物,《未名湖》没有能继续办,但是也没有重复《红楼》的经历。这里起了决定的作用的,是政治大环境和方向的改变。
关于林昭,她的同学、妹妹和她母亲的朋友,在文革后都撰文纪念。他们描写了林昭年轻,聪明,有诗才,追求真理,不屈服,有个性,遭遇了极悲惨的经历。他们的描述注重个人,而不是介绍个人悲剧的时代背景。
一方面,作为个人,林昭的确是与众不同的。另一方面,作为受难者,她的悲惨遭遇是和别的受难者一致的,因为这是最高领导人的大政策所导致的。
林昭在北京大学上学的时候被划成“右派份子”。仅仅北京大学一所学校,有714人被划成了“右派份子”,其中589人是学生。(据《北京大学纪事(1898-1997)》,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当时的学生总人数是8983人。北京大学学生中的“右派份子”人数是百分之六点五。这些人和林昭一样经历了长期的迫害,有的甚至和林昭一样在文革中被处以死刑。毛泽东死亡两年之后,“右派份子”得到了所谓“改正”。
这样的多的“右派份子”人数,是来自上面制定的比例。在高层的内部的指令里,一定有有关说明,是现在还没有公开的。但是,从毛泽东死后公开发行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里,也可以发现这一点。
北京大学的学生在1957年5月19日才开始贴出大字报“鸣放”。但是,早在5月15日,毛泽东就写出“事情正在起变化”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只在共产党高级干部中间传阅。毛泽东在这篇文章里,提出了“右派大约占百分之一、百分之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这就是毛泽东后来说的“阳谋”。(《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事情正在起变化”。)
毛泽东1957年7月9日在上海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又说:“右派只有极少数,像刚才讲的北京大学,只有百分之一、二、三。这是讲学生。讲到教授、副教授,那就不同一些,大概有百分之十左右的右派。”(《毛泽东选集第五卷》,“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北京大学的教职员中,就是划了百分之十的“右派份子)。
《红楼》的编辑中,有两个学生另外编辑了一个刊物《广场》。他们都是林昭的同学和朋友。实际上,《红楼》编辑部很快就开除了这两个编辑《广场》的人。《广场》成为很多“右派学生”的重要罪证,还被写入另一个大学的学生的判决书中。林昭对《广场》的接近和同情,是她成为“右派份子”的原因之一。
笔者为了写“顾文选”,需要寻找他在《广场》上的一篇文章,才发现原来《广场》仅仅油印过一期,一个仅仅一期的刊物,就给一批青年人造成了长期的灾难甚至死亡――“顾文选”在文革中像林昭一样被枪毙。为了寻找这份刊物,努力数年到处询问,依然一无所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图书馆都说没有。北京大学的“右派份子”们没有,非“右派份子”们也说没有。这简直让人感觉到一种卡夫卡式的荒诞,怀疑这份东西是否存在过。后来在法国巴黎找到了这份《广场》。这份刊物确实并没有反对共产党,只是批评了共产党的一些具体问题,而且,他们是在中共北大党委的号召之下发出了这些议论。
对“右派份子”的处理是逐渐实行的。在1957年夏天,他们还可以继续上课。但是到了年底,一批“右派份子”被逮捕判刑,其他人遭到不同等级的别的处罚。《广场》的主编被判刑8年。林昭的处罚是在图书馆劳动。她曾经自杀,没有死。
1962年,林昭在上海被判刑20年。起因是1960年她在上海母亲家中养病,在图书馆认识了兰州大学的“右派学生”。他们编了一个杂志叫《星火》,林昭写了诗在上面。他们油印了几十份,还没有传播,就在甘肃被逮捕,《星火》也就被公安局没收。林昭在上海被逮捕。在甘肃的学生也被逮捕并判了重刑。
在“纪念园”的“张东荪”里可以看到张东荪的孙子张鹤慈,1963年时是大学生,与几个中学同学一起传阅自己的诗文,随口称他们的团体叫做X社,就被公安局逮捕,被“劳动教养”三年。X社成员中有共产党高干子弟,尚且如此,林昭原来已经是“右派份子”,被判处20年徒刑,在当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严厉镇压的恐怖结构,在那时候已经牢固地建立起来,并且有条不紊地工作着。
林昭的妹妹说,林昭曾经住过上海精神病院。著名精神病专家栗宗华诊断她精神不正常。文革中栗宗华被指控为借精神病之名包庇“反革命份子”。实际上,人们描述的林昭在监狱中的一些表现,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
李梧龄先生(《泣血年华》一书作者)在林昭死后被关进了同一监狱。他帮助笔者访问了一位曾经和林昭同时关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的人。那位受访者也在1957年被划成“右派分子”,1966年再升级为“反革命”进了监狱。他在监狱中当过“事务犯”,知道人进去时填的表格,知道较多情况。他说,林昭在三号监狱五层关过。三号监狱是男监狱。因为林昭受迫害精神失控制,在女监时时大声呼喊,就把她关到男监。当时三号监狱人少,五层没有人,因为这是个出入中队,一般一批犯人关进来以后,不久就被送到外地劳改农场,流动过程中就会有空房。林昭在楼上大声叫喊,被戴上了“孙悟空帽”,就出不了声了。“孙悟空帽”是一个橡胶头套,只露眼睛和鼻子。他被派上楼送东西的时候,看到过林昭。林昭被那个套子憋得双眼通红。林昭是在监狱中开大会宣判死刑后立即执行枪决的。宣判死刑时她站在台上不能出声,很可能是像张志新一样被作了处理。他当时听说林昭被枪决的地点是在大礼堂后面的小院子里。
1968年4月林昭在监狱中被判处死刑,于4月29日被处死。这个判决实际上至少包含了两个方面的非法和残忍。第一,是否可以为一个人说的一些话,触犯了权力当局,就可以处以死刑。第二,是否可以对一个精神病人的言论作处罚。
实际上,在林昭被判处死刑的同一天,上海交响乐团的指挥陆洪恩也被判处死刑。他的情况和林昭有某种相近。他也是文革前曾经入精神病院的人,文革中把他说的话都算做“反革命言论”并且判处他死刑。
文革的领导者们这样残酷地镇压和杀害对他们有非议的人,哪怕是精神病人也不放过。杀鸡儆猴,他们在文革的全过程中成功地控制了所有的人,这种威慑甚至一直延伸进今天。
林昭的部分老师和同学为她在苏州建立了一个纪念碑。林昭的名字,不但意味着一个曾经存在的美丽生命,更要人们再思考历史和法律。